融安国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临时用地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使用位于融安县东起乡崖脚村、安太村、红日村、长丰村的共计2.7377公顷土地用作融安白云岭风电场三期工程运输便道、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临时用地。具体情况分别为:
地块一:位于融安县东起乡安太村,临时用地面积0.0169公顷,其中旱地0.0169公顷,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0169公顷,临时用地用途为运输便道、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拟作为运输便道、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使用。
地块二:位于融安县东起乡红日村,临时用地面积0.0035公顷,其中水田0.0035公顷,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0035公顷,临时用地用途为运输便道,拟作为运输便道使用。
地块三:位于融安县东起乡红日村,临时用地面积0.0274公顷,其中水田0.0274公顷,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0273公顷,临时用地用途为运输便道、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拟作为运输便道、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使用。
地块四:位于融安县东起乡长丰村,临时用地面积0.242公顷,其中水田0.242公顷,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2412公顷,临时用地用途为运输便道、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拟作为运输便道、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使用。
地块五:位于融安县东起乡崖脚村,临时用地面积0.5749公顷,其中水田0.5371公顷、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0.0013公顷、公路用地0.0196公顷、农村道路0.0108公顷、沟渠0.0061公顷,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4928公顷,临时用地用途为运输便道,拟作为运输便道使用。
地块六:位于融安县东起乡崖脚村,临时用地面积1.7089公顷,其中水田1.1741公顷、果园0.0385公顷、其他草地0.0564公顷、公路用地0.3383公顷、农村道路0.0074公顷、河流水面0.0512公顷、沟渠0.043公顷,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1037公顷,临时用地用途为运输便道、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拟作为运输便道、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使用。
地块七:位于融安县东起乡崖脚村,临时用地面积0.0514公顷,其中旱地0.0514公顷,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0514公顷,临时用地用途为运输便道,拟作为运输便道使用。
地块八:位于融安县东起乡崖脚村,临时用地面积0.1127公顷,其中水田0.0387公顷、农村道路0.074公顷、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0349公顷,临时用地用途为运输便道,拟作为运输便道使用。
上述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1年4个月,自批准之日起计算,使用范围详见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图。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应按规定在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土地复垦费用支取通知书。
你公司应严格按批复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不得破坏土地;如造成土地破坏的,应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复垦并通过我局验收。如无条件复垦或复垦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由我局委托其他单位实施复垦,所需费用从已缴的土地复垦费中扣除,原缴纳的土地复垦费不足的,应补缴不足部分。
因临时用地具临时性,不具有土地所有权,如遇国家征收土地或政策性要求搬迁,你公司应无条件自行拆迁。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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