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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同意桂林至钦州港高速公路项目(永福三皇至柳州段)拉正至拉坡运输便道临时用地的批复

2023-12-22 18:20     来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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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报来《临时用地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同意你公司使用位于柳州市融安县泗顶镇山贝村的共计0.412公顷土地用作桂林至钦州港高速公路项目(永福三皇至柳州段)拉正至拉坡运输便道临时用地具体情况分别为:

地块一: 位于泗顶镇山贝村,临时用地面积0.1267公顷,其中旱地0.0847公顷、果园0.0134 公顷、可调整果园0.0226公顷、农村道路0.0036公顷、沟渠0.0024公顷,占用及损毁永久基本农田0.0847公顷,临时用地用途为运输便道,作为运输便道1使用。

地块二: 位于泗顶镇山贝村,临时用地面积0.0105公顷,其中旱地0.0002公顷、果园0.0015公顷、灌木林地 0.0016公顷、农村道路0.0053公顷、沟渠0.0019公顷,占用及损毁永久基本农田0.0001公顷,临时用地用途为运输便道,作为运输便道2使用。

地块三: 位于泗顶镇山贝村,临时用地面积0.0266公顷,其中旱地0.0193公顷、竹林地0.0014公顷、灌木林地0.0035公顷、田坎0.0024公顷,占用及损毁永久基本农田0.0217公顷,临时用地用途为运输便道,作为运输便道3使用。

地块四: 位于泗顶镇山贝村,临时用地面积0.2482公顷,其中水田0.1095公顷、旱地0.0316公顷、果园0.0291公顷、乔木林地0.0666公顷、灌木林地0.0022公顷、其他草地0.0035公顷、田坎0.0057公顷,占用及损毁永久基本农田 0.1136公顷,临时用地用途为运输便道,作为运输便道4使用。

上述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14个月,自批准之日起计算使用范围详见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图。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应按规定在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土地复垦费用支取通知书。

你公司应严格按批复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不得破坏土地;如造成土地破坏的,应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复垦并通过我局验收。如无条件复垦或复垦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由我局委托其他单位实施复垦,所需费用已缴的土地复垦费扣除,原缴纳的土地复垦费不足的,应缴不足部分。

临时用地具临时性,不具有土地所有权,如遇国家征土地或政策性要求搬迁,公司应无条件自行拆迁。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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