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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图意识教育系列知识选登(四)

——地图审核

2020-08-30 08:00     来源:自然资源部地图技术审查中心     作者:杨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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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谁负责送审地图

地图送审单位不仅包括地图出版、展示单位,而且包括所有从事地图出版、展示、登载、引进、生产、加工等的单位和个人。

出版地图的,由出版单位送审;展示或者登载未出版的地图的,由展示者或登载者送审;生产附着地图图形产品的,由生产者送审;出口地图及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由出口者送审;进口地图及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由进口者送审。

自然资源部(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或省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向社会提供使用的标准地图,使用者未对地图内容进行编辑改动的,可以不送审,但应当在地图上注明地图制作单位的名称和相应的审图号。

二、谁负责审核地图

下列地图由自然资源部审核:

(1)世界性和全国性地图( 含历史地图);

(2)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地图;

(3)涉及国界线的省区地图;

(4)涉及两个以上省级行政区域的地图;

(5)全国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性中小学教学地图;

(6)省、自治区、直辖市历史地图;

(7)引进的境外地图;

(8)世界性和全国性示意地图。

对下列地图,自然资源部(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可以委托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1)涉及国界线的省级行政区域地图;

(2)省、自治区、直辖市历史地图( 不涉及国界线);

(3)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性中小学教学地图;

(4)世界性和全国性示意地图。

省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图。

三、哪些地图需要审核

国家实行地图审核制度,在中国境内公开出版、引进、展示、登载地图以及在生产加工的产品上附加地图图形的,在地图出版、展示、登载、引进、生产、加工前,应当报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使用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地图,并对地图内容进行编辑改动的地图也要送审。

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现为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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