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下午,市垃圾分类办围绕“进一步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题,召开了2021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闻发布会,向各媒体通报解读《关于进一步推进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就记者提问进行回答。柳州日报社新媒体柳州1号APP将进行图文直播。
一、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15:30
二、发布地点
柳州市文昌会议中心新闻发布厅
三、主持人
柳州市垃圾分类办主任科员韦克敏
四、与会领导
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爱军;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委教育工委委员温剑;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覃国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物业房改科科长朱玥馨。
【15:30】发布会开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是柳州市垃圾分类办主任科员韦克敏,是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今天发布的主题是:柳州市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十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全面信息,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实施方案》相关内容,同时回答记者的相关问题。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有: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爱军同志;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委教育工委委员温剑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覃国琴同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物业房改科科长朱玥馨同志。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请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爱军对《关于进一步推进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情况作介绍和解读;二是答记者问环节。下面我们逐项进行。
首先请曾爱军副局长对《关于进一步推进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情况作介绍和解读。
【15:05】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爱军发言:
各位媒体的朋友们,下午好!自去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在各单位、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市建立了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制,逐步扩大实施垃圾分类的区域,加紧建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为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联合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十个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下面,我从三个方面简要解读《方案》。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与过程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自治区住建厅等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加快建立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营造干净、美观的城市环境。
结合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实际,在《关于进一步推进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我们充分征求了各部门意见和建议,经反复论证和修改,形成《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至2021年底,城中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其他各城区(新区)完成 1 个以上街道或 3 个以上连片社区的垃圾分类全覆盖任务;鹿寨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参照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在县城区域的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学校等场所选点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后逐步扩展垃圾分类范围。
2022年,柳城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开展县城区域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到2022年底,城中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县、各城区(新区)在完成自治区垃圾分类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完成市分类办每年制定的垃圾分类目标任务。
2025年底,柳州市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左右。
三、工作任务
(一)合理确定分类类别
按照国家标准和最新的地方标准,明确我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四分类基础上进一步细化。
(二)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三)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体系建设
一是推进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新建的住宅工程要按照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垃圾分类设施,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现有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要按照标准逐步实施更新改造。二是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加强物业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三是加快推进分类终端处理设施系统建设,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的建设,确保2021年底前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稳妥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22年底完成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立项工作,2024年前建成并投入使用。规范大件垃圾管理,在静脉产业园统筹规划建设大件垃圾处置中心,2022年12月份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规范四类垃圾的收集处置
一是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二是规范有害垃圾收集处理。三是有效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四是推进其他垃圾处理设施的提升改造。
(五)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引领工作
以街道、社区为单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全市及各县建成区。
(六)持续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一是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二是切实从娃娃抓起。三是加强专业队伍培训。四是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全市、县(城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明确各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层层抓落实。二是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城管执法、环境卫生、商务、生态环境等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落实城区、街道、社区属地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各管理主体的监督。三是完善政策措施,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开展差别化收费试点。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值可回收物。四是强化法规保障,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工作,从法治层面对生活垃圾分类各方面职责义务予以明确,推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长效机制。五是加强经费保障,各县、各城区(新区)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合理统筹安排生活垃圾分类业务工作经费,确保垃圾分类日常管理等工作正常开展。
【15:40】答记者问
中新社记者提问:
自治区今年修订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请问我市的生活垃圾分类的类别和标准有没有变化?
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爱军回答: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今年2月5日发布通告,新修订的广西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DB45/T 1896-2021代替2018年首次发布的DB45/T 1896-2018,自今年3月5日起实施。新区标主要是对部分术语定义、分类标志、图形符号、英文标志、垃圾桶颜色进行了调整,并对“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垃圾的分类类别进行了细化,分类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废弃物。细化为废金属、废塑料、废纸类、废旧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弃家具、废玻璃。可回收物收集容器的标志颜色为蓝色。
(二)厨余垃圾指易腐烂、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细化为废弃食材、残渣类、废弃食品调料、瓜皮果核、家庭盆栽废弃的花卉、树枝(叶)等。厨余垃圾收集容器的标志颜色为绿色。
(三)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细化为废药品及其内包装物,废含汞温度计,废含汞血压计,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的标志颜色为红色。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不宜再利用的、污损的用品。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的标志颜色为黑色。
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DB45/T 1896-2021)执行。
南国今报记者提问:
“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是开展垃圾分类的关键,请问今年我市如何继续抓好学校的垃圾分类工作?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委教育工委委员温剑回答:
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通过“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座城市”。我们今后将在“特色化、常态化、制度化”等方面抓好学校垃圾分类工作。
一是宣传教育活动特色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班会、进课堂、进家庭“三进活动”,结合学校、幼儿园孩子不同年龄、不同阶段的特点,采取多形式多样化的宣传教育活动,如垃圾分类主题班会课、垃圾分类小卫士评选、垃圾分类小游戏、环保时装秀等等活动,培养孩子从小树立垃圾分类的意识,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
二是校园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完善校园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健全校园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工作机制,确保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校园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制度化。将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学校日常工作督导考评,确保校园垃圾分类取得实效。
柳州日报记者提问:
去年,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有害垃圾全过程管理的通知》,请问我市如何规范有害垃圾全过程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覃国琴回答:
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须执行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我局通过“四个加强”,规范有害垃圾全过程管理。
一是加强有害垃圾管理制度建立。我局联合市城管执法局制定了《关于规范有害垃圾全过程管理的通知》,明确有害垃圾收集、贮存、转移处置以及监督管理内容,按照“产生者分类投放、各城区属地收集、有资质公司转运处置”等原则构建有害垃圾全过程分类管理体系,各有关部门以及各县区、开发区按职责落实。我局定期在局官网发布柳州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名单,广西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名单及经营类别可以通过广西固废系统时时查询。
二是加强有害垃圾收运处置指导。目前,全市各城区、开发区共建设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7个,我局联合市垃圾分类办现场检查了城区有害垃圾暂存点建设及管理情况,指导暂存点分类贮存有害垃圾、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完善有害垃圾管理台账等,督促贮存点管理单位及时委托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三是加强经营单位环境监管工作。截止目前,我市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6家,经营规模每年35.83万吨,除了含铅废物(如废铅蓄电池)、含汞废物(如血压计、温度计)外,废药品、废杀虫剂、废油漆等有害垃圾均能在我市得到安全处置。我局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并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确保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和处置有害垃圾,保障我市有害垃圾本地无害化处置。
四是加强有害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我局紧密围绕“6.5环境日”、“全国低碳环境日”等活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利用“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在线上发布生活垃圾分类、什么是有害垃圾及类别等知识内容,同时深入到企业、学校开展有害垃圾内容授课,引导大家正确分类投放有害垃圾。
柳州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
我市开展垃圾分类范围逐年在扩大,纳入试点范围内的物业管理小区逐步增加,物业服务企业从中扮演角色较为重要,请问我市物业行业如何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物业房改科科长朱玥馨回答:
一是指导各城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物业企业进行多次专项培训,提高物业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增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储备,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指导物业行业积极配合社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常态化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以多种形式提升业主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
三是对于列入了我市垃圾分类工作试点范围的小区。加强行业督查检查,要求企业对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要求做好垃圾桶设置、清洁及配合垃圾运输部门做好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含废弃家具等其他大件垃圾)等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
中国建设报记者提问:
目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如何,今后我市如何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
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爱军回答:
2021年,我市在巩固去年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点)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垃圾分类的范围,在城中沿江街道、中南街道及城中街道,柳南河西街道,柳北跃进街道及鱼峰箭盘山街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在柳南万达社区、广电社区及银山社区,柳东雒容镇九子岭社区、龙湖社区、龙象社区,柳江拉堡镇柳西社区、金盛社区、柳东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同时在各城区选择学校和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典型建设,打造一批典型案例,用于引导教育。并在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探索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2021年计划实施完成6个街道和16个社区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工作,在生活垃圾分类区域内建成340个垃圾分类亭、477个三分类牌,203个有害垃圾牌,投放34台新能源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58台电动三轮车用于生活垃圾收运。截至目前,已完成6个街道和16个社区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工作,在生活垃圾分类区域内建成190个垃圾分类亭、120个三分类牌,100个有害垃圾牌,采购34台新能源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58台电动三轮车用于生活垃圾收运。并完成剩余分类亭及分类牌招投标工作,现已进场施工,年底将如期完成计划任务。
今后,我市将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示范社区、示点学校、示点小区为基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尽快在全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全市及试点县建成区,到2025年底实现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左右这一目标。
我的回答完毕!
【15:55】发布会结束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其意义十分重大。希望各城区人民政府、两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精准施策,各部门密切联动,各媒体主动配合,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和文明意识,进一步推进柳州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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