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 2018年 11 月12日下午15时30分在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本局24楼第三会议室对柳州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更新调整报告举行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 2018 年 11 月5日前向柳州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代表的条件
1、柳州市市区内所有乡镇、村委以及涉及到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2、具有国土管理相关知识或城市规划、建设、环保、农业等相关技术职称的人员。
二、注意事项
1、柳州市国土资源局为具体承办本次听证的承办部门。
2、经审定符合听证代表条件的,作为本次听证会的正式代表,由市国土资源局发出听证通知书。
3、听证代表所领取的听证会材料不得复印,不得转借他人,在听证会后立即向听证会组织单位返回听证会材料。
4、确定的听证会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如本人不能到场参加听证的应在听证会之前提出。
5、凡被确定为听证代表的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6、申请人不被确定为听证代表的,可作为旁听人员进场旁听。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斌
联系电话:0772-2824544
柳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