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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同意广西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使用位于融水县和睦镇巷口村临时用地的批复

2026-01-29 08:35     来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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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贵单位报来《临时用地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使用位于融水县和睦镇巷口村的共计0.8776公顷土地用作融水县广西柳城北区块伏虎西页岩气资源评价与选区研究(桂融地4井勘探项目)临时用地,其中旱地0.367公顷,果园0.5106公顷,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临时用地用途为临时生活用房、油气钻井井场、勘查作业及辅助工程。

上述临时用地使用时间自批准之日起算,临时用地终止日期为2029630使用范围详见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图。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应按规定在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土地复垦费用支取通知书。

你公司应严格按批复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不得破坏土地,不得开采砂石等矿产资源;如造成土地破坏的,应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复垦并通过我局验收。如无条件复垦或复垦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土地复垦义务人缴纳土地复垦费,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代为组织复垦。

临时用地具临时性,不具有土地所有权,如遇国家征土地或政策性要求搬迁,公司应无条件自行拆迁。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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