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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贵单位委托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报来《临时用地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使用位于融安县板榄镇东岭村、龙纳村的共计0.6786公顷土地用作融安县G7221衡阳-南宁公路(龙胜至融安段)板榄镇东岭村等2个村4宗施工便道临时用地,其中水田0.2079公顷、旱地0.0101公顷、果园0.0783公顷、其他园地0.0066公顷、乔木林地0.1835公顷、竹林地0.0975公顷、灌木林地0.0018公顷、其他林地0.0323公顷、沟渠0.0009公顷、设施农用地0.0094公顷、田坎0.0503公顷,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2601公顷,临时用地用途均为施工便道。具体情况分别为:
地块一:位于融安县板榄镇东岭村,临时用地面积0.0354公顷,其中水田0.0219公顷、灌木林地0.0018公顷、其他林地0.0077公顷、田坎0.004公顷,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0219公顷,作为东岭隧道出口施工便道1使用。
地块二:位于融安县板榄镇东岭村,临时用地面积0.3079公顷,其中水田0.1732顷、乔木林地0.0663公顷、其他林地0.0246公顷、田坎0.0438公顷,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1673公顷,作为东岭隧道出口施工便道2使用。
地块三:位于融安县板榄镇龙纳村,临时用地面积0.2139公顷,其中水田0.0128公顷、果园0.0469公顷、乔木林地0.0973公顷、竹林地0.045公顷、设施农用地0.0094公顷、田坎0.0025公顷,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0608公顷,作为龙坤大桥施工便道1使用。
地块四:位于融安县板榄镇龙纳村,临时用地面积0.1214公顷,其中旱地0.0101公顷、果园0.0314公顷、其他园地0.0066公顷、乔木林地0.0199公顷、竹林地0.0525公顷、沟渠0.0009公顷,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0101公顷,作为龙坤大桥施工便道2使用。
上述临时用地使用时间自批准之日起算,临时用地终止日期为2029年11月8日,使用范围详见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图。该宗地涉及使用林地,临时用地使用期间应同时符合林业部门关于临时用林的有关要求。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应按规定在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土地复垦费用支取通知书。
你公司应严格按批复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不得破坏土地,不得开采砂石等矿产资源;如造成土地破坏的,应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复垦并通过我局验收。如无条件复垦或复垦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由我局委托其他单位实施复垦,所需费用从已缴的土地复垦费中扣除,原缴纳的土地复垦费不足的,应补缴不足部分。
因临时用地具临时性,不具有土地所有权,如遇国家征收土地或政策性要求搬迁,你公司应无条件自行拆迁。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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