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广泛宣传宣讲国土资源国情国策;
(四)围绕“保发展保红线工程”(简称“双保工程”),突出宣传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及发展方式转变取得的成效和典型经验;
(五)围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及成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开展基本农田永久保护、农村土地整治和城市土地二次开发等,积极宣传国土资源管理重大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典型经验。
二、宣传活动时间:土地日前期至6月25日土地日当天。
1.组织人员参加全区国土资源系统文化周的文艺汇演、演讲、摄影展活动。
6. 6月12日举行“2010年度供地计划新闻发布会”。
7.根据今年“土地日”宣传重点和内容,在《柳州晚报》发表专题文章。
(二)6月25日
1.设宣传点。6月25日上午,各县局、分局要在本辖区繁华地段设立土地日宣传点,设置宣传台发入宣传资料,现场办公,咨询、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各分局在6月24日前到市局政策法规科领取宣传资料。
2.发送宣传短信。与移动通讯公司合作,在6月25日当天发送土地日宣传短信。
3.其他形式宣传。各县局、分局可结合实际,按照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让土地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四、宣传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第20个全国“土地日”的宣传活动, 要精心策划,注重创新,讲求实效,认真组织实施,力争使“土地日”的宣传活动能够聚集社会各界多方面力量,扩大宣传声势,增强“土地日”宣传活动的效果和社会影响,并在工作安排上,要做到人人有指标,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开展“土地日”的宣传活动,形成全方位的宣传格局,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形成以节约集约用地为荣,破坏耕地、浪费土地为耻的浓厚氛围。
各县局、分局在7月10日前将组织开展本辖区土地日宣传情况上报市局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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