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 州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柳国土通〔2012〕51号
关于印发《纪念第43个“世界地球日”宣传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本年度“世界地球日”的宣传工作,现将《纪念第43个“世界地球日”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 件:《纪念第43个“世界地球日”宣传方案》
纪念第43个“世界地球日”宣传方案
今年4月22日,是第43个“世界地球日”。为充分利用这一纪念日,大力宣传国土资源的重要性、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公众对资源的忧患意识、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公众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自觉性,我局计划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各分局在
各分局即日起可到市局政策法规科领取宣传资料,也可根据需要自行印制。开展宣传活动所需经费,可从局宣传经费列支。
各分局于
二、刊登宣传文章
由政策法规科牵头,
三、发送手机短信
由政策法规科负责,与移动通信公司合作,在“地球日”当天随机发送10万条手机短信,宣传“地球日”主题,号召市民珍惜资源。
四、开展网络宣传
由政策法规科负责,在局门户网站的“世界地球日”专栏上刊登地球日宣传主题、口号,我局宣传计划、宣传情况,有关科普知识等内容。办公室予以配合,及时审核完毕相关内容并在网站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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