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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2021-09-09 11:58     来源: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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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新一轮优化审批服务创新改革举措行动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21〕15号)要求,积极推动柳州市新一轮优化审批服务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柳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第一批)》,现予以印发。


附件:《柳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第一批)》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31日


柳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第一批)


一、属于下列范围的建设工程,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未涉及增加建筑面积的改造整治项目,包括街巷整治、庭院改善、小区内部综合整治、屋顶整治、农贸市场、环卫设施等改造提升项目。

在已经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公园、城市绿地里,建设用于休憩的亭、台、廊、榭、景观水池、无上盖游泳池、雕塑和园林小品、大门、门卫室、内部道路、小桥(涵)、儿童游乐设施等。

经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审定既有建筑外立面改造方案,不增加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不增设夹层、未改变建筑功能的既有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

用于安装路灯、旗杆、户外配电箱、环网柜、燃气调压计量设施与安全防护装置等设施设备的基座。

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的临时性施工用房、施工工棚、施工围墙。

二、下列建设项目不属于规划管理的范畴,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不增加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不增设夹层、不涉及改变外立面、房屋用途的建筑工程(包括建筑维修、结构加固、夜景工程、内部装修等),但拆除重建的除外。

绿化工程及不增加建筑面积、不影响城市景观和他人物权的用于绿化种植的构筑物。

既有住宅小区、旧商业、旧厂房、旧办公等不涉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及不降低绿地率的更新项目,如新增或更新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新设体育锻炼器材,已建停车设施智能化更新等。

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道闸系统。

大型场馆内部为会议、展览等活动搭建的临时性设施。

路灯、路标、路牌、垃圾回收箱、路边小品及旗杆等设施。

本清单所列的免于或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类型,我局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以上建设行为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建筑安全、城市市容市貌、户外广告、物业管理、市政管理、房屋使用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处理。

以上通知自发布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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