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解决柳州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意见的公告
为稳妥解决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切实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5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关于解决柳州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积极参与。征求意见时间为期10个工作日(2021年11月23日至12月6日),请于2021年12月6日18:00前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箱或传真反馈至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郭向心,联系电话:0772-2807726,电子邮箱:
lzzrzyqqdjk@163.com。
附件:关于解决柳州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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