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规范我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更好支撑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明确先行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县(市、区)名单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1〕362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柳州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积极参与。征求意见时间为期10个工作日(2022年7月18日至7月29日),如有相关意见,请于2022年7月29日18:00前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箱或邮寄方式反馈至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李彬,联系电话:0772-2811212。电子邮箱:lzgt1226@126.com。邮寄地址:柳州市城中区谭中街道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征求《柳州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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