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制定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同步更新公布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等政策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配套实施,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长远生计,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由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起草的《柳州市市辖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更新成果(征求意见稿)》目前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3月22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
信函邮寄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楼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606室。
电子邮箱:zdcqk2010@163.com
附 件:柳州市市辖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表(征求意见稿)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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