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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2023-05-15 16:57     来源: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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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柳生态委办〔2023〕13号)以及《柳州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1〕—2)要求,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将我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有关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一)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统一确权登记、开发利用和保护,指导节约集约利用,建立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二)负责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三)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四)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五)负责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机制。

(六)负责基于土壤污染状况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供地管理,严格用地准入。

(七)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八)制定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标准,推进全市绿色矿山标准化建设。

(九)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负责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建立相应行业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全市矿山采选矿、土地开发、砂厂等区域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工作。

二、举报要求

为便于对相关责任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及时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包括:责任主体的具体名称、违规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且举报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三、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责任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违规行为或非法活动线索的,可通过电话、信函或邮件向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我局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0772-2131625

举报邮箱:lzstxfk@163.com

举报地址:柳州市城中区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特此公告。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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