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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优化简易低风险市政类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手续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1-09 10:00     来源: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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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发办〔20224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提升简易低风险市政类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我局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19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优化简易

低风险市政类工程建设项目规划

手续的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发办〔20224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提升简易低风险市政类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下列低风险小规模市政类工程建设项目免除办理设计方案规划审批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集中式自建房片区内非市政道路上的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等管线以及相关配套附属设备设施工程。

(二)从市政道路及城市绿地上的现状市政管线接入或者沿市政道路敷设管线长度≤200米后接入项目用地的小型外线工程(排水管径≤DN600、给水管径≤DN300、供电线路≤10KV、供气管径≤DN200、通讯管线,含顶管施工过市政道路的管线工程,包含上述小型外线工程的附属公用设备、设施,如开闭所、电缆井、光交箱、水表等)。

(三)在市政道路及城市绿地上原有管线、检查井、化粪池等的原址改造、维修工程以及对已批准的原有供电变压器、开闭所、电缆分接箱、通信箱等设备原址改造、更换、扩容等工程。

(四)在原有管沟内敷设管线以及不涉及新增地下管线等设施的开挖市政道路工程(如地质勘探、开设检查井、清淤、维护等)。

(五)在现状市政道路上设置路灯、交通标牌、信号灯杆、交通监控、防护栏、消防栓及低压供电线路等设施。

(六)不改变道路断面尺寸及不新增排水等地下管线的道路改造、维修工程。

(七)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时,同步建设的充电桩(站)等充电基础设施。各居住区、单位、个人在既有停车位(库)建设安装的充电设施。

(八)不涉及建筑工程、大型构筑物内容的公共绿地及市政道路绿化改造、提升工程。

(九)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城区自然资源局或原柳州市规划局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中设置接市政道路的出入口(涉及机非分隔绿化带改造、公交站改造的除外)。

二、其它

上述免于办理设计方案规划审批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低风险小规模市政类工程建设项目,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设计,并办理后续涉及其他部门的相关手续,不得超免办范围擅自实施建设。

本办法解释权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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