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要求,区片综合地价应当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我市上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于2023年公布实施,2026年将启用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为做好市本级新一轮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工作,我局组织起草了《柳州市本级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成果(征求意见稿)》,内容包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更新调整成果。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9月17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书面反馈,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衷心感谢您对柳州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征求意见日期:2025年8月18日-9月17日;
联系人:蓝云岑;
通讯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楼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606室;
电子邮箱:zdcqk2010@163.com。
附件:1.2026年柳州市市区(不含柳江区)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征求意见稿)
2.2026年柳州市市辖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表(征求意见稿)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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