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拟对西鹅路西段及柳工大道西段,面积为127862平方米土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柳规函〔2015〕170号)进行征收,作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业、文化娱乐、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征地、拆迁具体事务性工作由柳州市柳南区征地拆迁办公室负责。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如对上述拟征地范围不清的,请到我办查询(地址: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15楼(军博园对面))或登陆http://www.lzblr.gov.cn查询,咨询电话2802047。
柳州市征地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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