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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拟对位于阳和工业新区,面积为1468477平方米土地(建设用地规划意见文号:柳东规划用地〔2015〕34号)进行征收,作为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医疗卫生、供应设施、交通设施、城市道路、绿化用地。

征地、拆迁具体事务性工作由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征地拆迁办公室负责。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如对上述拟征地范围不清的,请到我办查询(地址: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15楼(军博园对面))或登陆http://www.lzblr.gov.cn查询,咨询电话2802047。
柳州市征地办公室
201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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