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拟对位于北雀路西侧,面积为79684平方米土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地字第450201200900079号)进行征收,作为居住等配套设施用地。征收土地具体事务性工作由柳州市柳北区征地拆迁办公室负责。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经柳州市柳北区征地拆迁办公室对被征收土地调查后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如对上述拟征地范围不清的,请到我办查询(地址:中山中路2号兴隆大厦7楼),咨询电话2807456。
柳州市征地办公室
2009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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