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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柳州市苗圃林场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2020-11-27 17:05     来源:确权登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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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柳州市苗圃林场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6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一)静兰(柳东)林区。以林场实际经营范围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杨柳林区。以林场实际经营范围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三)老房林区。以林场实际经营范围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四)文笔林区。以林场实际经营范围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五)太阳林区。以林场实际经营范围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六)河东莲花花木场。以林场实际经营范围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3个城区,分别为:城中区、柳南区、柳北区。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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