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柳土交告字〔2021〕75号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上下界限 | ||||||||
P(2021)70号 |
双冲大桥北端东侧白露大道南侧 |
29885.38 (约44.83亩) |
地块一16013.79平方米 |
不大于2.0且不小于1.5 |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
应达到30% |
建筑高度在-15米与+40米之间 |
城镇住宅用地、局部商业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 70年,商业用地40年 |
17510 |
3510 |
地块二13871.59平方米 |
不大于3.0且不小于1.5 |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
应达到30% |
建筑高度在-15米与+80米之间 |
城镇住宅用地、局部商业用地 | ||||||
P(2021)71号 |
河东大桥东侧匝道以南地块 |
1685.32(约2.53亩) |
不大于3.2且不小于1.5 |
不大于28%且不小于15% |
应达到30% |
建筑高度在-15米与+60米之间 |
城镇住宅用地 |
出让终止年限为2069年7月5日 |
195 |
40 |
其他规划指标和建设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
(二)竞买申请人若不是柳州市注册的公司,竞得土地后须在柳州市注册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出让条件
(一)P(2021)70号地块
地块一、地块二均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人民政府所有;3、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人民政府所有。
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P(2021)71号地块
地块不具备独立开发条件,应与地块相邻北侧用地面积约为18671平方米的地块整合后统一开发。
四、挂牌交易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1年12月6日起从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网站和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22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2月22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挂牌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9时至2021年12月24日1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2802292(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72—2833271 2810217(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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