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上下界限 | |||||||
P(2025)2号 |
河东路北片区B-2-2地块 |
66666.72 |
控制综合容积率不大于1.5且不小于1.2 |
建筑密度不大于30%且不小于20% |
不低于30% |
竖向界限以“场地标高+40m”为上界限,以“场地标高-15m”为下界限,高差为55m |
城镇住宅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23300 |
11650 |
其他规划指标和建设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出让条件
1.竞得人负责在约定地块(河东路北片区B-1-5地块)52663.12㎡(学校土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给竞得人,办理用地手续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范围内建设一所初中(规划班级数78班),学校建设应符合学校规划要求和相关建设标准规范要求,并应于签订本地块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竣工,学校验收合格后产权移交给市教育局,政府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审批部门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核发相关许可,其中在达到预售标准的前提下,可核发地块50%可售面积的预售许可,须待学校验收合格并移交市教育局后,再核发地块中剩余50%可售面积的预售许可;3.竞得人需在竞得土地一个月内,与市教育局签订学校建设和移交监管协议,明确学校建设和移交的有关要求(包括移交的学校资产价值须经市教育局核定,核定后的学校资产价值不低于2亿元,若低于2亿元,竞得人须向市教育局补缴经核定的学校资产价值与2亿元的差额费用;若高于2亿元,政府不退还差额费用)。4.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所有;5.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所有;6.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所有。
四、挂牌交易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5年6月9日起从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网站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27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2025年6月27日16时30分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柳州市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北楼7楼);挂牌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9时至2024年6月30日1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北楼7楼
联系电话:0772-2851215(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72-5331950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72-2833271 (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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