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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柳土交告字〔2025〕10号

2025-05-30 17:00     来源: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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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土地

位置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上下界限

P(2025)2号

河东路北片区B-2-2地块

66666.72

控制综合容积率不大于1.5且不小于1.2

建筑密度不大于30%且不小于20%

不低于30%

竖向界限以“场地标高+40m”为上界限,以“场地标高-15m”为下界限,高差为55m

城镇住宅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70

23300

11650

其他规划指标和建设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出让条件

1.竞得人负责在约定地块(河东路北片区B-1-5地块)52663.12㎡(学校土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给竞得人,办理用地手续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范围内建设一所初中(规划班级数78班),学校建设应符合学校规划要求和相关建设标准规范要求,并应于签订本地块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竣工,学校验收合格后产权移交给市教育局,政府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审批部门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核发相关许可,其中在达到预售标准的前提下,可核发地块50%可售面积的预售许可,须待学校验收合格并移交市教育局后,再核发地块中剩余50%可售面积的预售许可;3.竞得人需在竞得土地一个月内,与市教育局签订学校建设和移交监管协议,明确学校建设和移交的有关要求(包括移交的学校资产价值须经市教育局核定,核定后的学校资产价值不低于2亿元,若低于2亿元,竞得人须向市教育局补缴经核定的学校资产价值与2亿元的差额费用;若高于2亿元,政府不退还差额费用)。4.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所有;5.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所有;6.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所有。

四、挂牌交易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569日起从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网站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569日至2025627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627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20256271630分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柳州市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北楼7楼);挂牌时间为:20256199时至20246301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北楼7

联系电话:0772-2851215(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72-5331950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72-2833271 (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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