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共资源配置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 土地出让公告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柳土交告字〔2025〕11号

2025-05-30 17:20     来源: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土地

位置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安置物业竞买起始面积(平方米)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上下界限

P(2025)3号

河东中心区E-4-7地块

7526.17(合11.29亩)(含公共通道面积691.41

控制综合容积率不大于3.5且不小于1.5

建筑密度不大于30%且不小于15%

不低于25%

竖向界限以“场地标高+100m”为上界限,以“场地标高-15m”为下界限,高差为115m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

4450

商业建筑面积2680平方米,地下车位建筑面积9217平方米

890

其他规划指标和建设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宗地为柳州市城中区窑埠村三产用地,竞买人需提供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出具的竞买资格确认函。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出让条件

(一)地块竞得人需在该地块内向窑埠村民委员会无偿提供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2680平方米、地下车位建筑面积不少于9217平方米的物业。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需与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窑埠村民委员会依据公开交易结果签订安置物业建设和交付协议。竞得人提供安置物业的商业建筑、地下停车位建设方案(含套型、面积、位置等)需取得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和窑埠村民委员会同意。

(二)该宗地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所有;3.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所有。

四、挂牌交易竞价规则

本地块采用“限地价、竞安置物业”方式挂牌出让,地块出让起始价和最高限价均为4450万元,安置物业起始面积为商业建筑面积2680平方米,地下车位建筑面积9217平方米。当地块挂牌价格到达4450万元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竞买申请人在报出让价格时,必须同时按起始面积竞报无偿移交安置物业面积。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买的,转为在此基础上向上竞无偿移交商业建筑面积,当所竞无偿移交商业建筑面积达到3950平方米时,转为竞无偿移交住宅建筑面积。按竞报无偿移交安置物业面积最大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每次竞安置物业面积须为100平方米的整数倍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569日从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网站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69日至2025627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627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20256271630分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柳州市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北楼7楼);挂牌时间为:20256199时至2024630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北楼7

联系电话:0772-2811226(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72-5331950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72-2833271 (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530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