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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柳土交告字〔2025〕17号

2025-07-08 15:35     来源: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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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土地

位置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上下界限

P(2025)7号

渡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4-1号地块

18000

控制综合容积率不大于3.7且不小于3.0

建筑密度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不低于30%

竖向界限以“场地标高+100m”为上界限,以“场地标高-15m”为下界限,高差为115m

城镇住宅用地、局部商业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40

15600

3120

其他规划指标和建设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出让条件

该宗地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所有;3.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所有。

四、拍卖交易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5716日起从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网站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5716日至2025728日到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728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20257281630分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柳州市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北楼7楼);拍卖时间为:202573010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

联系电话:0772-5331950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72-2833271 (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0772-2851215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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