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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柳土交告字〔2025〕26号

2025-09-30 16:40     来源: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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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土地

位置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用途

土地终止年限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P(2025)11号

广场路—三中路片A-2-5地块

1218.83(含公共通道面积177.23m²

不大于3.0且不小于1.5

不大于30 %且不小于15   %

不低于25%

商务金融用地

2045年9月30日

800

800

其他规划指标和建设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出让条件

(一)该地块不具备独立开发条件,应与周边用地面积为2047.53m²的地块整合后统一开发建设,整合后大地块的建设净用地面积为3266.36m²(合4.90亩,含公共通道面积316.13m²),地块整合后的有关城市设计和配套要求等按“柳规条件〔2013176号”规划设计条件相应要求执行。

(二)该地块须按经批准的雅苑大厦总平面图(编号:2016-117)进行开发建设,未经批准不得做任何改动。地块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停车位等配套设施在该总平图涉及到土地内实现共建共用。

四、拍卖交易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51014起从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网站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5101420251021日到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1021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202510211630分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柳州市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北楼7楼);拍卖时间为:2025102310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

联系电话:0772-5331950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72-2833271 (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0772-2851215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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