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共资源配置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 土地出让公告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P(2026)2号地块公告内容的澄清说明及调整拍卖交易时间的补充公告

2026-03-27 17:45     来源: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我局对2026年3月9日发布的柳土交字﹝2026﹞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中的P(2026)2号地块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说明:

    一、关于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支付,竞得人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者分期支付的方式,但需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对于出让价款的支付要求,即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支付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的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以签订合同时间起算)。

    二、依据《建筑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该地块建筑高度已明确不大于100米,同时在出让合同第五条也明确建筑限高为100米。

    鉴于上述澄清事宜,为保障交易公平公正,现将拍卖时间由2026年3月31日10时调整为2026年4月8日10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顺延至2026年4月7日16时整,确认竞买资格截止时间顺延至2026年4月7日16时30分。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2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