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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12-04 15:35     来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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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衔接经济社会发展、工业产业发展、住房建设、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各项同层次计划,以需定供,盘活存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建设制造强市,我局现开展2025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以持续推动国土空间提质增效,增强各类建设用地空间流量配置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为全面掌握各区、各重点发展片区、各行业的建设用地需求,现就2025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高度重视本次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实际,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调查了解项目用地的需求和可操作性,科学合理进行项目用地的潜力分析,筛选上报用地项目。

(二)在保护耕地、保障发展的前提下,坚持土地供应服务于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需求,按照有保有压原则,先重点后一般、先易后难的要求,先民生项目后开发项目,优先保证重大基础设施、社会民生项目的用地供应,构建优质均衡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

(三)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充分保障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和招商引资、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大力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智能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物流业、养老产业,积极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四)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按照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根据本年度内盘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积(包括竣工和收回)确定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面积上限。支持城市更新,保障性住房用地优先安排,应保尽保。

(五)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原则,严控总量,盘活存量,适当从紧,优先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加大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积极推进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当基本完成土地供应前期准备工作,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规划,明确意向用地范围,地块周边基础设施配套较为完善,保证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用地报批、征地拆迁补偿、场地平整、土地交付等工作,具备较为成熟的土地供应条件。

(二)申报项目应是新建项目用地,在原宗地内翻、改、扩建的项目不在此用地计划编制范围内。

(三)申报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项目必须为试点区域内项目或经自然资源部入库项目。

三、申报方式

请各城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拟定的需求计划和确定的项目用地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分类填写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申报表,形成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版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宗地位置示意图、宗地电子坐标(西安2000-1.5度带)等上报材料,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不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24126日。

五、预申报解释与说明

对于未列入2025年度供地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供地审批。关于对预申报工作的任何疑问,请致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

联系人:文雯(表格填报,联系电话2811226);黄珍晶(规划咨询,联系电话2825249);胡磊(征拆咨询,联系电话2819603电子邮箱:lzgt1226@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柳州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申报表

2.2025年柳州市市本级安置房用地需求情况申报表

3.2025年柳州市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情况申报表

4.2025年柳州市市本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项目用地需求申报表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122

附件1:2025年柳州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申报表.xls

附件2:2025年柳州市市本级安置房用地需求情况申报表.xls

附件3:2025年柳州市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情况申报表.xls

附件4:2025年柳州市市本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项目用地需求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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