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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 工作暨开展柳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 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切实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 工作暨开展柳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 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2017-02-28 17:41     来源:矿产资源管理科     作者:矿产资源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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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国土资源局,柳江区局,征地办,储备中心,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暨开展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柳安委办〔20178号)要求,结合我局2017年第一季度矿业权督察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暨开展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县、区是否已组织开展对辖区内非法采(洗选)矿的全面排查,对非法采(洗选)矿场(点)是否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整治。

(二)是否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的矿山、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影响安全生产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置;对排查出的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标准的,是否已进行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是否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各县、区做好2017年度的巡查及非煤矿山打非治违方案,巩固非煤矿山打非治违工作成果,并继续保持对于“打非治违”工作的高压态势。

(四)各县、区是否落实了地质灾害值班、隐患巡查、灾情险情速报等制度,是否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汛后核查及汛前排查工作,对危险性大、潜在灾害损失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是否制定灾点防治预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及运转情况,是否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安全、工程实施进展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履职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落实整改。

(五)各县、区是否对辖区内尾矿库用地审批情况进行检查,是否纳入日常执法巡查重点区域;对非法用地建设尾矿库,符合立案标准的,是否进行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是否移交司法机关。

二、检查方法及时间安排

此次检查分三阶段,第一阶段从现在起至315日,为各企业单位和重点矿区所在地乡镇自查阶段;第二阶段为县区检查阶段,时间从315日起到320日,各县、区国土局要对辖区内重点矿区进行一次排查,并将检查情况于320日之前报市局。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局、各有关科室要高度重视这次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暨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统一安排,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参加,坚决杜绝检查工作流于形式。

(二)结合2017年第一季度矿业权督察工作情况,重点对柳江区、鹿寨县、柳城县辖区范围内露天采石场越界开采、超深开采、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等行为进行立案严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要组织救援力量和装备物资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

 

 

 

 

2017年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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