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局),局机关各有关科室,柳东分局、北部分局:
根据《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吸取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柳安委办〔2021〕37号)和《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柳资源规划通〔2021〕116号)要求,我局决定开展矿产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大检查行动。重点围绕无证勘查和越界勘探、以采代探、无证采矿、越界采矿、破坏性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大检查。充分利用日常巡查、群众举报、卫星遥感、媒体反映、微信举报等手段及时发现违法线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组织开展矿产资源督察、巡查工作。对开采矿山重点监督采矿权人履行法定和合同约定义务情况;是否依照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实施开采活动;是否按设计台阶开采,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和欠缴矿业权出让收益等行为;尾矿废石综合利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擅自将产品方案改变为普通建筑用砂石矿产等情形。对勘查项目重点督查探矿权人是否存在超越批准的勘查范围施工,是否存在以采代探行为,是否存在违反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形等。
三、对检查发现的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勘查开采,以安全整改、矿山治理、矿山修路等名义持续越界开采,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等违法勘查开采行为,要明确违法主体和违法事实,及时立案,及时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县(区)要增强政治意识,结合自然资源系统实际工作情况,切实提高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自觉性。要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开展矿产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矿产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五、各县(区)、各有关科室请于5月25日前将检查总结及有关检查材料报送市局矿产资源管理科,联系人:莫建永,联系电话:2808580,电子邮箱:dzkcglk@126.com。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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