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勘察院受南宁市鑫矿矿业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承担《广西鹿寨县古云矿区重晶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编制工作,已经我局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实行广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制度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39号)要求,现将拟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方案》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见附件2),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期内送达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管理科,地址:柳州市城中区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楼1907室,联系人:莫建永,联系电话:0772-2888113,电子邮箱: dzkcglk@126.com。
附件:1.广西鹿寨县古云矿区重晶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7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