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规 划 通 告
广西柳州宏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位于香兰大道8号的“宏桂香兰花园小区”项目规划总平图于2020年5月14日经我局批准。同时,该项目6#、7#、8#、9#楼及地下室于2020年6月17日由我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广西柳州宏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实际开发建设需要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对“宏桂香兰花园小区”项目规划总平图及该项目6#、7#、8#、9#楼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即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一、规划总平面图调整内容
项目机动车位总数量由原2168个调整为1815个,减少353个(即地下室机动车位数量由原2108个调整为1755个,减少353个),地面机动车位仍为60个不改变。
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内容
取消二期地下室负一层机械停车位,负一层机动车位数由原558个调整为347个,减少车位211个,其余均不变。
三、除以上调整外不涉及其它内容调整。
修改后的规划总平方案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内容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柳州市城乡规划管理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将广西柳州宏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调整的“宏桂香兰花园小区”项目规划总平图及该项目6#、7#、8#、9#楼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召开听证会。
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规划方案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或在听证会上发言的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2026年3月10日前送至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772-2825345,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
听证会参加人员应于2026年3月10日前向听证会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并准时参加听证会,对听证会主持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会前提出。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应选取代表作为发言人,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
公示地点:宏桂香兰花园小区项目所在地;
中山东路24号大门两侧公示栏;
网站:http://lz.dnr.gxzf.gov.cn。
公示时间: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0日。
听证时间:2026年3月11日(星期三)下午3点30分。
听证地点: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信访接待室(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
听证会主持人:周 剑
听证员: 汪子钰
记录员: 谢涵彬
特此通告!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4日
| 规划总平面图-调整前
|
规划总平面图-调整后
|
| 6#-9#楼地下室负一层平面图-调整前
|
6#-9#楼地下室负一层平面图-调整后
|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