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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01-05 17:25     来源: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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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柳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进行各项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体制机制,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本质要求和主要任务,坚定不移把法治政府建设加快向前推进。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2021年我局制定印发了《中共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2021年全局理论学习的通知》(柳资源规划党组〔2021〕13号),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及宪法法律,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年度理论学习内容,并按计划组织开展集中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全市不动产抵押登记窗口延伸至金融机构283个,实现不见面审批“一次不用跑”即时办结;不动产登记实现免费送证到家。

2.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实现主动、精准、整体式、智能化的政府管理和服务。我局积极拓展“互联网十不动产登记”办理覆盖面,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和信息共享。推动不动产电子证照协同互认,扩大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引导企业、群众申领电子证照替代纸质权证;支持应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材料,强化身份核验,简化提交材料,优化个人和企业网上缴税服务,实现在线领取电子完税证明和电子票据。对融资、转贷、续贷、展期及涉及的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实行“一站式”服务。实现水、电、气、网业务与不动产登记在政务大数据平台的集成和职能联动,提高部门间智能联办成功率。在市域范围内全面落实 “交房(地)即交证”政策。

3.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全面清理依申请事项材料清单,通过公告形式,取消不必要环节、合并相近环节,精简申请材料,明确各环节的职责和时限,形成了完整规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登记流程。二手房合同网签备案、资金监管两类业务已不作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前提条件,并将房产交易、纳税、登记所需材料优化合并,统一申请书,统一合同。

4.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全面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一是顺利开展柳州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指标推进。积极配合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办公室不断完善《2021年柳州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按时向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办公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报送2021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进展情况。二是扎实推进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工作。我市在全国首创互联网+政务外网+自然资源专网“三网一库”信息管理系统,以一码管地为中心,实现建设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测绘数据互通共享。2021年3月31日,自治区党委改革办、自治区营商办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第一批改革典型经验(优化营商环境)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桂改办发〔2021〕6号),柳州市创新“多测合一”模式作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推广借鉴的先进改革举措及优秀经验七个典型做法在全区推广。我局牵头拟定了《深化“多测合一柳州模式”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进一步优化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流程,制定全市统一的技术标准,优化柳州市“多测合一”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多测合一”实现全市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测绘成果统一汇交,综合管理,形成全市标准、权威、动态的测绘成果数据库,推动新型测绘成果的推广应用,减少重复测绘,降低企业成本,保障测绘数据的时效性和鲜活性,提升测绘数据的价值,实现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一次委托、综合测绘、成果共享”,持续深化“多测合一柳州模式”的目标。

5.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的要求,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加强行政执法源头治理,明确执法职责权限,逐一厘清与行政执法权相对应的责任主体、问责依据和追责情形。在《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自然资源和测绘类行政处罚分级执法职责分工规定》和《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确定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等制度文件的规范下,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厘清相关责任主体。我局运用“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逐步实现执法留痕,配备完善设备、装备,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公示公开工作方案要求,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依程序制定、审查、报送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切实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认真组织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全面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对于重要行政审批、重大财务开支等重大问题先由科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沟通提出意见,提交党组讨论。同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在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等方面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对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的项目一律按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

进一步完善制约监督行政权力的配套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及社会舆论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推进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我局坚持依法应公开尽公开原则,2021年我局办理信息公开类案件共11件,其中7件原告撤诉,3件驳回诉讼请求,1件未审结。落实国家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执法程序,继续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按照《广西国土资源行政裁量规定(试行)》和《广西国土资源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的规定严格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注重语言行为规范和释法说理。2021年我局办理行政处罚类涉诉案件共1件,经执法人员释法说理,原告已主动缴纳罚款。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对执法不力、执法不公甚至是执法腐败等问题严格依法追责问责。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我局通过“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系统”、“广西自然资源违法线索转办系统”等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大力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运用。

(五)健全安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1.提高行政应诉、复议答复水平。2021年度我局共办理新收行政诉讼案94件,答复(代答复)行政复议案件16件,均做到按时提交证据材料和答辩状、答复书,按时出庭应诉,承办率100%。受理依申请听证4件,主动召开听证会53次,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解答和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2.积极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一是积极办理信访案件。2021年,我局共接到群众信访案件以及市领导批办和各级信访部门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共计140件,目前已办结140件,办结率达100%。办理中央、自治区和市级交办积案6件,均按文件要求化解并呈报上级部门;办理政府热线12345转办件共计1751件,已办结1751件;接待来访97批次142人次。二是深入开展大接访活动。按照柳州市部署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的要求,每月组织领导干部进行大接访,今年,我局共进行大接访11次,共接待上访群众62批次77人次。三是加大信访复查复核工作力度。积极办理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委托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共接收委托信访事项复查复核10件,现已复查复核10件,均书面呈报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复查复核率达100%。

3.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化解社会矛盾。我局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在当事人已经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后,仍然积极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并与各相关科室进行沟通,解决当事人的一些合理合法的诉求。2021年,通过调解使当事人息诉息访案件21件。

4.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我局分管副局长主动出庭应诉3次,在庭上近距离认真听取了原告的意见,同时向原告和旁听人员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流程,让老百姓清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对社会具有向导作用和示范效应,对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

5.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2021年,我局继续实施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法律顾问2名,对自然资源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行政执法行为等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论证。法律顾问共参与合同审查、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以及参与重大案件处理研究等工作40项,办理法律事务15件,出具法律意见书2份,为领导及干部职工进行法治培训2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1.严格落实“双公示”机制。我局严格按照“双公示”信息格式和要求,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在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推送至“信用柳州”网站集中公示。2021年,我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推送“双公示”信息1074条,其中行政许可1040条,行政处罚34条;通过局官方网站推送“双公示”信息1074条,其中行政许可1040条,行政处罚34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涉企信息925条,其中行政许可901条,行政处罚24条。2021年以来入库率为100%,有效保障行政透明化,保障广大市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2. 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我局在局门户网站上开辟了互动交流窗口,由专人负责收集和回复信息,畅通了公众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渠道。严格落实《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示行政执法内容的公告》,对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资格信息、服务指南、救济渠道等多个内容进行了公示、调整更新,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七)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

1.全面落实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我局普法责任制清单,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活动。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利用网络庭审直播等方式组织开展庭审旁听工作。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制机制,2021年4月22日我局利用第52个“世界地球日”的契机在柳州市公园小学(总部)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普法宣传,并同时开展包括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多平台线上普法宣传,深化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我局利用第31个“全国土地日”的契机,于2021年6月24日先后在柳江区和柳南区两个砂石整合片区矿山生产现场开展“第31个‘全国土地日’走进绿色矿山”主题宣传活动;25日,我局在线上发布《第31个全国土地日情景剧——邀您一起严守耕地红线,保卫粮食安全》。2021年8月29日,我局联合柳州市日报社通过微信、主流新闻APP新媒体宣传的方式开展国家版图知识介绍及网络有奖问答活动,网络点击量接近8万次,有效增强了社会公众国家版图意识。

2.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创新完善鼓励多方参与社会治理的政策体系。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调联动工作机制。我局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今年经调解撤诉案件15件。

3.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局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布置,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社会失信行为认定和惩戒办法(试行)》的要求,规范自然资源社会失信行为的认定和惩戒工作,对自然资源领域的失信行为分级分类地进行监管。同时配合相关单位制定本市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任务清单,目前已完成柳州市联合奖惩对象清单、措施清单(第一批)会签的前期工作。我局去年还印发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城市信用监测信息归集工作方案》,并积极完善信用信息平台,推动行业信用服务平台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互联共享,逐步构建高效便捷的信用监管与服务网络。

(八)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大力提高法治专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今年,我局举办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干部综合素质培训班(两期)”、“严肃纪律、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业务水平培训班”、“‘党史故事大家讲’‘党史知识大家答’学习宣讲报告会”“民族团结培训班”等培训,增强了全局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确保执法工作者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2.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全面加强执法、普法队伍建设,着重抓好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等法治人才的培养,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今年我局组织领导干部着重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提高法律水平,丰富法律知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行政审批法治化水平。2021年9月2日,我局监察支队召开培训会,针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新工作制度以及案卷评查标准、全国优秀执法案卷等,对各大队和各科室业务骨干进行了专题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效能。2021年9月9日至10日,我局举办了两期“关于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法治专题培训班”,对与用地相关的各政府平台公司、各县区局、局机关各科室及分局相关人员进行了法治专题培训,确保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和要求,规范相关工作流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此外,我局还举办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业务讲堂培训班”、“柳州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业务培训”“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部署暨视频培训会议”、“2021年卫片执法案件查处培训”、“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业务讲堂’”、“半月讲堂”等多次培训,着力锻造一支忠诚担当高效能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把依法行政工作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强化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党组带头学、中心组集中学,支部“三会一课”学等形式,深化理论学习,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及相关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广西法制建设主要配套文件等列为党组中心组和全局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内容,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等文件精神,教育和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站位、增强意识、坚定信念;着重抓好依法行政队伍建设,有效激发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干部主动学法、约束并规范自己行为、依法行政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并切实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认真落实《关于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实施意见》(桂法委发〔2020〕11号)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个人年终述职报告内容。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工作机制改革正在进一步深化调整,对现阶段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西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连续修正、修订,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在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各方面工作的职权、程序做了调整变更,特别是在城乡规划、农房保障、宅基地建设、耕地保护、违法占地查处等领域出现较大的法律、政策规定的变化,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应上述情况,我局正在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健全机构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工作,落实相关工作职权的快速完善的移交、接收、合并,保障过渡期相关工作的有序正常开展,推进新旧管理体系的顺利对接。

(二)在深化调整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工作中,出现包括耕地保护、规划调整、行政处罚、房屋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等专项工作,存在新旧法律规定衔接、行政裁量、长效监督机制建立、矛盾纠纷化解等新难点、新问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攻坚克难。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继续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重点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依法行政管理体系建设,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管理服务和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切实保障耕地保护、土地征收、用地权益、用地保障、行政执法等各项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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