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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01-12 11:00     来源: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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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柳州市落实〈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方案》的要求,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全面完成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继续深化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公共服务,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营商环境提档升级。6月起,分管局领导每周进驻市民服务中心我局窗口值班,与服务对象面对面交流,主动协调解决企业群众的诉求,同时,向窗口充实4名业务审核人员,加强便民服务力度,不断提高审批效率。二是市“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实现3.0升级。开发上线不动产登记与金融机构贷款审批系统直联,通过银行、不动产登记机构双方核心业务系统直联,市本级累计受理各类登记业务共计195.74万件。三是持续推进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相关工作,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9320个,惠及群众17691人。深入开展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处置试点工作,化解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11.74万个。四是全面推行田长制,耕地保护成效显著。全市2894名田长、9543名网格员就位巡田。创新工作方式,联合市检察院建立“田长+检察长”机制,推动全市田长制工作落实;联合农业农村、林业和园林部门出台耕地用途管制实施方案,推动耕地流出问题整治,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严守全市耕地保护红线,实现了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并重保护。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完善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一是积极参与地方性立法活动。多次派员参加《柳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草案)》《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条例(草案)》等法规规章制度制定的研讨会,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专业,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二是全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对我局近两年出台的文件进行全面清查,今年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率达100%。三是主动将贯彻实施地方性法规纳入法治建设的工作大局。结合柳州市出台的各项地方性法规,高质量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工作,规划构建生态屏障、生态廊道和生态保护格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涵盖历史文化遗存的历史文化保护要求,明确机动车停车等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组织编制《柳州市中心城区停车专项规划》,分析停车现状,科学规划停车设施,分类施策,构建规划、建设、管理、运营一体化的停车发展体系,提高停车管理运营效率。四是以法治助力生态环境治理。统筹保护与发展,生态保护和修复全面推进,建成市级以上绿色矿山61家。统筹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43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恢复治理项目获自治区5000万奖补资金。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情况

一是积极推行依法决策机制,切实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实施以来,我局认真组织学习,坚持民主集中制,全面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对于重要行政审批、重大财务开支等重大问题先由科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沟通提出意见,提交党组讨论。同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在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等方面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对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的项目一律按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在全区率先建成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现基础信息横纵向联通共享,为全市重大项目落地、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重大事项提供科学决策支撑。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深化与公检法部门合力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执法监察工作。2022年制定出台移送涉嫌自然资源犯罪案件工作制度、制止和查处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制止和查处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联系配合机制。二是继续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行为信息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公示,做到按时公开,“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通过“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系统”、“广西自然资源违法线索转办系统”等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大力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运用,运用“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四是执法监察工作压茬推进,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全面规范。全市开展土地、矿产巡查6719次,立案查处土地违法行为948宗,取缔非法采矿点31个。大力推动土地督察反馈问题和卫片图斑整改工作,2021年卫片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3.58%,2022年违法占用耕地比例由年初的33%下降到2.69%,远低于国家问责标准。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双公示”机制。我局严格按照“双公示”信息格式和要求,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在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推送至“信用柳州”网站集中公示,同时通过局官方网站推送“双公示”信息,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涉企信息,2022年信息入库率为100%。二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决定公示制度。2022年度公示行政执法决定信息1358个,其中行政处罚决定6个,行政许可919个,行政征收征用11个,行政检查20个,行政确认402个,不断推进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化,保障广大市民的知情权、监督权。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我局在局门户网站上开辟了互动交流窗口,由专人负责收集和回复信息,畅通了公众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渠道。四是认真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上下联动巡察和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158条,完成问题整改42项,修订或新制定规章制度43项。印发局党组《关于加强“一把手”监督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综合施策,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效果;建立《廉政家访制度》,组织各级“一把手”走进干部家里,联动家庭开展干部“八小时以外”管理,提升干部管理教育深度广度。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应诉水平。2022年度我局共办理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57件;办理二审、再审行政诉讼案件85件。答复、代为答复行政复议案件57件,均做到按时提交证据材料和答辩状、答复书,按时出庭应诉,承办率100%,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依申请听证2件,主动召开听证会60次,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解答和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化解社会矛盾。我局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在当事人已经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后,仍然积极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并与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解决当事人的一些合理合法的诉求。2022年,通过调解使当事人息诉息访案件7件。

深入开展大接访活动。按照柳州市部署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的要求,每月组织领导干部进行大接访,今年,我局共进行大接访10次,局领导在市局信访室接访4次。

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我局负责任人出庭应诉案件8个,参与诉讼调解案件1个,在庭上认真听取了原告的意见,同时向原告和旁听人员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流程,让老百姓清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对社会具有向导作用和示范效应,对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2022年,我局新增公职律师3名,并继续实施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5名,对自然资源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行政执法行为等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论证。共参与合同审查、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以及参与重大案件处理研究等工作16项,办理法律事务65件,出具法律意见书21份,为领导及干部职工进行法治培训2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参谋助手作用。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加强对行政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机关集中学习制度,利用“三会一课”制度,多次组织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作用。2022年组织开展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干部综合素质培训2期,完成培训160人次;举办2022年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治专题培训2期,完成培训95人次;举办“科长讲堂”7期,线上线下共完成培训600多人次;此外,还根据各种政策出台情况组织开展相关政策业务培训十余次,确保令行政通,各项工作整体依法推进。

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教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定期举办全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人员业务培训班。今年共开展培训2次,有效增强了我局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技能,提高执法队伍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二是通过案卷评查的方式“以案促学”,以案卷评查为抓手发现问题、研讨问题、解决问题,公开通报评查结果,督促整改学习,推进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坚持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理念更新,提高文明执法自觉性。2022年9月至12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我局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100%。2022年11月至12月,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确保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把旁听庭审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步骤,纳入我局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要求,2022年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旁听案件8个。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引导的作用。2022年在各级媒体发表新闻稿件186篇。其中,在央级媒体发表新闻稿件11篇,多个稿件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刊登报道。在省部级媒体发表稿件34篇,年度宣传报道考核任务完成率338.9%;获市委政务信息采用27条,完成率108%;加强局“两微一端”宣传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年内在门户网站更新发布各类信息4013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48期,局新浪微博平台粉丝超过1.5万,阅读总数1.52万。

积极探索创新宣传新形式。2022年4月18日至24日,按计划开展了“第53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周活动。在局“两微一端”以及LED电子屏投放地球日科普展报、电子海报发布宣传标语、宣传方案及相关地球科普知识,广泛宣传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新规新政策;联合矿山企业、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系列科教宣传活动,展播自然资源科普短片、地球日科技电影展等活动,激发社会公众亲近自然、了解自然、保护自然资源的生态意识。6月24日,联合广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宣传中心承办了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主办的第32个全国土地日集中宣传广西主场活动,采取“进校园”方式走进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以“线上直播+线下互动”的形式,通过保护耕地签名承诺仪式、特色科普文艺表演节目、展播主题宣传片、情景剧趣味知识问答、邀请辖区内“耕地守护人”代表现场讲述分享耕地保护过程中的故事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土地管理法,并联系广西日报、柳州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全市土地日当天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扩大普法影响力,掀起了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宣传热潮。

在履职中扎实推进普法工作。一是利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露天矿山排查、日常自然资源执法巡查的时机,向企业和市民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以及宣传讲解,结合我市推行田长制、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方面内容做好“走村入户”科普宣传。二是将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与普法宣传工作相结合,在业务办理窗口投放普法宣传手册、现场答疑,加大《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三是落实“以案释法”责任,每年选取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在局门户网站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土地资源国情国策、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促进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召开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把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同安排、同部署;通过党组带头学、中心组集中学,支部“三会一课”学等形式,深化理论学习,将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及相关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柳州市法治政府创建配套文件等列为党组中心组和全局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内容,教育和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站位、增强意识、坚定信念;着重抓好依法行政队伍建设,有效激发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干部主动学法、约束并规范自己行为、依法行政的工作积极性;认真落实《关于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实施意见》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个人年终述职报告内容,并于2022年7月,在中共柳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会议上开展了述法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在深化工作机制改革工作中,因法律法规的调整、职权变更等,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出现包括耕地保护、规划调整、行政处罚、房屋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等专项工作,存在新旧法律规定衔接、行政裁量、长效监督机制建立、矛盾纠纷化解等新难点、新问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攻坚克难。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2023年,我局将继续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推进健全机构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工作,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依法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健全行政争议预防调处、实质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切实提高各项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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