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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广西15个县(市、区)耕地保护成绩突出获激励

2023-11-14 09:37     来源: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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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广西公布2022年度耕地保护激励县(市、区)名单,15个县(市、区)榜上有名。根据《广西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每个受到激励的县(市、区)今年将获得一次性激励资金600万元。

根据广西耕地保护激励机制要求,广西自然资源厅会同广西农业农村厅按照因素法制定了2022年度耕地保护考核评价指标,共设置了9大项18个分项考核评价指标,基础考核指标项8项,加分项1项,总分100分(不含加分项)。9大项考核指标分别是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违法用地情况、田长制工作体制构建情况、耕地用途管制情况、巡田频次、新增设施农用地上图入库、推荐情况和加分项。同时,对耕地保护工作提出了两类一票否决的情形,一是未完成耕地保有量任务,二是因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被国家或自治区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约谈或问责的,有其中任一类情形的,不参与评价。

广西2022年度耕地保护激励县(市、区)名单为:南宁市上林县,柳州市鹿寨县、柳南区,桂林市平乐县、灌阳县、恭城瑶族自治县、灵川县,梧州市蒙山县,北海市合浦县,玉林市北流市、陆川县、容县,贺州市钟山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来宾市武宣县。

今年初,广西印发的《广西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明确,根据上一年度耕地保护考核评价和田长制考核结果等情况,每年对耕地保护及田长制推进工作成绩突出,获得自治区耕地保护激励的15—25个县(市、区)政府,给予每个县(市、区)一次性激励资金600万元—1000万元。激励资金主要用于耕地的保护、建设与管理,包括耕地保护动态巡查等日常管理、耕地质量建设、永久基本农田和田长制标识标志更新更换、对举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奖励等。此次受到激励的县(市、区)今年将获得一次性激励资金600万元。

广西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指出,获得激励的县(市、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断进步,再创佳绩。全区各地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严格履行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为保障全区粮食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周燕芳  编辑:欧君 审核:张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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