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工作动态 > 要闻播报

以“豁免清单”为笔 绘就审批服务优化新图景——柳州市第二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落地见效

2025-07-23 10:17     来源:建筑规划科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为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将优化营商环境与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深度融合,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近日正式印发《柳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第二批)》,以精准施策的“减法”换取审批效率的“加法”和城市活力的“乘法”,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提升了政务服务水平。

锚定民生与发展双需求,清单内容更贴实际

第二批豁免清单在政策设计上突出“精准性”与“实用性”。围绕提升人居环境品质、补充高频使用场景设施等方面制定,紧扣群众急难愁盼和企业发展所需,引导建设活动朝着符合规划要求、满足民生需求的方向开展。针对住宅小区“充电难、停车难”,明确既有小区内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及新能源汽车停放场所、充电设施可直接免办规划许可;聚焦老旧小区改造,将红线内的社区服务用房、养老托幼设施等公共服务建筑纳入“方案审定后豁免”范围,让“老小区”加速焕新。有助于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

为减轻企业负担,清单对工业仓储用地配套设施“量身定制”政策:200平方米以内的配电室、水泵室等配套用房直接豁免,开放式装卸货雨棚无需审批,既满足企业生产安全需求,又避免了审批流程对建设进度的影响。同时,通过释放高架桥桥下空间用于公共停车场、运动场地建设,既盘活了城市“闲置资源”,又丰富了公共服务供给。

严守规范与效能双底线,管理机制更趋完善

在“放权”的同时,柳州始终坚守“放管结合”原则,明确豁免项目需严格遵守《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安全底线、公共利益保障等核心要求,确保“放得开、管得住”。例如,所有涉及公共空间的建设项目需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工业配套设施严格限定面积标准,既有建筑加装电梯不得侵占公共绿地,从源头上防范矛盾纠纷。

此外,清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根据政策落地效果和上级改革要求,及时优化豁免范围,确保政策始终与城市发展同频共振。目前,各县区已启动参照执行工作,形成“市级统筹、区县联动”的政策实施格局。

践行改革与服务双导向,实践成效初显

第二批豁免清单的落地,是柳州继首批清单后,在规划审批领域的又一次深度改革。通过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降低了时间成本,平均缩短项目前期审批时间约30%,促进项目早开工,早建成。群众在加装防盗窗、建设社区养老设施等事项上“少跑腿”,企业在完善生产配套时“更省心”,政策红利正逐步转化为群众的获得感和城市的发展动能。

下一步,柳州市将持续深化规划领域“放管服”改革,以豁免清单为抓手,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城市活力贡献更多“柳州经验”。


作者:韦兰兰    编辑:欧君  审核:张定发 覃琳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