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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职能

2021-11-30 12:02     来源: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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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南楼三楼、四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2-2625950

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有关法规政策,协助开展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二)承办市本级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不动产登记业务。负责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登记工作。

(三)负责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收集、统计、汇总、分析及报送等工作。

(四)负责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整理、保管、备份及日常维护工作。

(五)负责其他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业务。

(六)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本单位文秘、会务、宣传、固定资产管理、公务接待、后勤等综合管理工作。

(二)党务人事科。负责党群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人事管理、劳资绩效、工会以及纪律监察工作。

(三)财务科。负责本单位年度预决算编制、收支核算、执行收费、开具票据等工作。负责综合财务统计工作。负责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

(四)受理科。负责对外咨询、登记业务受理。负责预告登记、新建商品转移登记、抵押权预告转现房抵押登记、抵押注销登记业务审核、登簿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五)审核一科。负责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不动产首次登记业务,规划调整、面积变更的变更登记业务的审核、登簿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六)审核二科。负责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的审核、登簿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七)审核三科。负责受理、办理抵押登记,负责查(解)封登记、异议登记、更正登记、注销登记、涉及名称或地址变更的变更登记、遗失补证登记、地役权登记、新旧证换证登记业务的审核、登簿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八)审核四科。负责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业务,包括受理、查验、问询、审核、登簿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九)信息科。负责组织、制定、实施不动产信息系统及数据库的开发、维护、建设和安全等工作。负责单位信息化软硬件以及网络的日常管理维护。负责不动产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等工作。

(十)权籍数据管理科。负责审核不动产登记单元设立。负责不动产单元表管理。承担不动产登记权籍数据成果入库以及存量权籍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十一)法规信访科。负责对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研究、监督落实以及对外解答工作。负责应诉、投诉、信访等处置工作。参与处理不动产产权纠纷。负责对外合同、协议的评审工作。

(十二)发证科。负责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管理,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和商品房首次登记通知单的制作、发放以及登记资料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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