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自然资源调查和保护中心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柳州市城中区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赵钧 办公电话:0772-2815321
柳州市自然资源调查和保护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与全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相关的分析服务工作。
(二)承担土地综合整治的技术审查事务工作并参与研究相关政策。
(三)承担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和历史矿山生态修复提供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并参与研究相关政策。
(四)承担市本级土地供应前期、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土地供后监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对市本级征地拆迁工作的信息数据整理分析服务工作,承担市本级征地报批材料组卷事务工作。
(六)协助开展国土空间调查监测及城市体检评估,承担有关国土空间规划的技术审查与咨询服务,并参与国土空间规划调查和基础研究工作。
(七)负责市本级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
(八)负责柳州城市规划展示,开展城市规划知识的宣传和科普以及城市规划相关公务会务接待工作。
(九)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柳州市自然资源调查和保护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秘、宣传、会务、机要保密、政府采购、资产实物管理、后勤保障、对外联络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绩效考评、信访等工作;负责党群、工青妇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人事财务科。负责财务收支、资金管理和会计监管工作;负责预决算、财务报告以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编报、国库集中支付、内部控制等工作;拟定有关财务收支、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公开招聘、岗位设置、工资(津补贴)报审和发放、五险一金核定和缴纳、教育培训等有关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相关工作。
(三)耕地保护事务科。负责收集统计、核实分析全市耕地流出、耕地恢复、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保护考核重点指标完成情况。协助开展补充耕地指标的管理、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工作;协助开展建设用地报批中耕地占补平衡方案的审查工作;调查核实各类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地块数量和质量。协助对巡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配合开展设施农业用地日常监管。
(四)国土整治事务科。参与国土整治规划编制并按规划协助开展项目推进工作;协助开展全市范围内农用地整治、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建设用地整治、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开垦、残次林地改造等国土空间整治项目的立项审查、设计评审、日常监管、竣工验收、后期管护、信息化建设等技术工作;协助开展全市新增耕地内、外业核查等技术工作;协助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方案审查等技术工作。协助开展全市国土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及台账管理工作。
(五)生态修复事务科。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研究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并按规划协助开展项目推进工作;协助开展全市范围内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等工作实施方案审查、设计评审、日常监管、竣工验收、后期监测管护、制定评价评估技术规范等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协助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项目过程监管、数据报送和技术分析;协助开展生态保护补偿、矿业遗迹保护等工作。
(六)土地出让事务科。参与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协助开展土地供应方案、土地公开交易公告、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和划拨决定书拟订等土地供应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拟供应地块推介宣传工作;协助开展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地价体系制定工作;协助开展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土地供后监管工作;协助开展全市土地供应数据收集、统计、分析等工作。
(七)土地征收事务科。协助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审查事务;协助开展市本级集体土地征地拆迁信息数据的整理分析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全市征地拆迁补偿政策调整的调查事务工作;协助开展市本级征地报批材料的组卷事务性工作。
(八)国土空间调查事务科。协助开展国土空间调查监测及城市体检评估,协助开展柳州市空间发展策略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课题的研究工作;提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技术支撑;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等研究制定工作;协助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含调整、修改)、成果审查、监测、评估和预警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相关基础信息数据的采集、管理、分析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优秀案例、相关奖项的评选推广。
(九)自然资源调查事务科。协助开展自然资源督察及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资料收集、数据收集、统计、分析等事务性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开展重大自然资源案件查处调查等工作。
(十)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馆。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集中统一收集和管理市本级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负责档案的分类、编目、鉴定、保管、统计、利用和信息化等各项工作。负责研究制定进馆档案接收标准和规范,承担进馆档案整理质量检查和接收工作。负责对档案进行鉴定。负责依法依规提供档案查阅利用。负责档案库房的日常管理和档案安全保护工作。
(十一)规划展览馆。负责城市规划展馆布展设计及场馆管理。负责柳州城市规划建设成就、城市发展历程、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和城乡规划展示工作;负责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项目的公示、公布等工作;协助规划公示、公布等工作;开展城市规划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教育,规划建设新技术、新产品的展示交流;负责城市规划展览相关公务、会务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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