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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柳州市政协 十二届六次会议第056号提案的答复

2021-08-12 17:05     来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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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委员

您在柳州市政协第十二届第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提高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水平助力壮大培育新动能的建议》(第05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土地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7月底,全市批而未供土地面积64598亩。2021年至今,全市共消化批而未供土地8364亩。

二、工作措施

(一)摸清家底,开展批而未供土地清查

对市本级的批而未供土地,逐一上图,掌握土地分布情况和现状。

(二)对症下药,加快各类项目用地供应

针对核查出来的批而未供土地,以规划为引领,一一制定处置措施,量体裁衣,加快各类项目用地供应。

1.发挥发改委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政府性投资项目及基础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速度。建立政府性投资项目联动机制,督促各公司及时完善公路、铁路、公共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手续。在督促用地单位按要求提交划拨供地材料的同时,除审查必要的审批要件外,我局同步容缺办理相关手续。

2.对于规划为工矿仓储用地的批而未供土地,协调各城区、新区加快已通过入园论证产业项目、已达成意向的产业项目土地供应工作。

3.对于规划为商住用地的批而未供土地,按照制定的商住用地供应计划加速推进。对于农村集体的征地留用地,按照《柳州市征地留用地上市交易规定》(柳政规〔2020〕5号),指导城区、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流程推进。目前正在推进鸡喇村、六座村等征地留用地上市交易;对于市场自由竞争的经营性地块,市土储中心通过推介会、点对点定向推介、制作推介视频等方式大力推介地块,促进地块成交。

(三)加快征拆,保障各类项目用地按时供应

一是将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柳州市市本级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明细表》(以下简称“供地计划”)发至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以及市发改委、工信局等部门,请各单位有针对性进行征拆,提前谋划,做好计划内土地供应前期工作。

二是梳理出供地计划内需要征地拆迁的土地,以《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柳州市2021年第一批次计划供地地块征地拆迁任务的通知》(柳资源规划通〔2021〕151号)等文件下达征地拆迁任务给各城区、新区,并将该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三是报请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本级2021年征地拆迁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柳政办〔2021〕62号),利用2021年6月20日至2021年9月30日这段时间,集中开展市本级今年计划供地的项目(地块),尚未完成征迁的重点项目或工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批而未征、零星收尾项目征地拆迁攻坚行动。

(四)优化服务,继续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模式

引导各城区、新区进一步完善项目前期辅导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全程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事中事后监管与预审批相结合的审批机制,通过“标准地”模式,探索在未确定土地使用权人的前提下,通过预审批机制,完善项目准入要求及负面清单将审批条件与供地条件相结合,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审批服务,提高项目落地速度,实现“拿地即开工”。截止2021年8月9日,市本级采取“标准地”模式供应的工业项目共47宗,总面积2652.93亩。

(五)完善制度,建立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奖惩激励制度

1.按照《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凝心聚力抓产业真抓实干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总体方案(2021—2023年)>及其7个配套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发〔2021〕1号)确定的目标任务,设置2021年度柳州市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专项绩效考评指标,采取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各县区、新区多措并举,全力推动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工作。

2.调整完善土地储备机制。目前我市正在起草修订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办法,对土地储备机制进一步规范完善。

(六)推动招商,落实项目全流程跟踪服务

探索建立招商热力图平台,推行招商引资项目联动及跟踪机制,与投资促进局等相关部门、园区及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联动,及时共享城市规划、批而未供土地分布、征地拆迁情况,及时掌握涉及地块的产业政策、环保要求、税收要求、基础设施状况、征地拆迁情况、用地规模及控制性指标等条件,新引进的项目优先使用存量批而未供土地。

(七)强化规划引领,合理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做好项目选址

1.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多次向各部门收集工业产业、基础设施等各类项目3000多个,统筹纳入和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中。同时多次带领编制单位到各部门、各城区、各工业园开展专题调研,了解项目用地意向,引导项目在存量用地上布局。目前,我局结合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在遵循“双评价”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基础上,以项目布局为导向,立足于柳州自然风貌本底和城市发展特征,形成城镇开发边界高中低三方案并报自治区审查。

2.研究制定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研究确定柳州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统筹协调各类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

3.全面落实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管理政策,及时开展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多次组织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召开专题会,认真梳理近期急需开工项目用地需求,按照“保障急需、重大优先,征得了地、报得出去,应保尽保”的总体原则,在满足相关划定要求的条件下,对柳州市各类项目用地需求进行综合平衡和统筹保障,对近期急需开工建设的相关重大项目应保尽保,重点保障了工业产业、重大基础设施以及卫片整改历史旧账等近400个重大项目。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严格避让了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充分保障过渡期间急需建设项目用地的合规性。柳州市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率先获得自治区批复,市辖区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用地总规模约400平方公里

4.做好项目选址。在进行项目选址时,核实清楚地块的报批情况和征地拆迁情况,合理确定项目用地范围,提高项目落地速度。

三、下一步工作

接下来,我局将制定盘活存量土地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盘活存量土地大会战,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增存挂钩计划指标配置原则,推动存量用地高效利用,进一步消化批而未供土地。

十分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以使我们的工作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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