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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第171号提案的答复

2021-09-27 15:30     来源:项目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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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内容:关于增加我市儿童游乐设施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公园、广场、街道两旁及部分居民小区等加大了配套绿地建设,美化了生活环境,让城市更加靓丽,也给市民休闲健身增加了好去处。然而,目前城市广场如市民广场、体育中心等,广场内的一些公共设施还不够齐全,主要是缺乏儿童游乐方面的设施。据不完全统计,柳州市全市户籍人口380多万人,常住人口400多万人,城镇常住人口250多万人,儿童就有86万多人(其中,幼儿园约15.3万人,小学生32万多人,未入园的幼儿和3岁前的幼儿约38万多人),这是一个相当大而又不容忽视的群体。

目前的现状主要是:

1、城市绿地多了儿童游乐区少了。市区的一些公共绿地基本上没有设置专门的儿童游乐区。全市除了一些新建的大型商场有儿童游乐场,其他地方很少儿童游玩的设施。周末许多家长只能带幼儿到商场或在让幼儿在家里玩玩具和打游戏,户外活动少,对儿童的成长和智力开发极为不利。

2、健身场所多了儿童游乐设施少了。近年来我市在市区的几个公园、广场和一些居民小区都增设了不少公共健身场所,但是很多健身场所都没有供儿童玩耍的公共游乐设施,大部分都是为成年人设置的。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话题。为了丰富我市少年儿童的生活,市政府应该多建设一些公共儿童游乐设施。

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1、要加大对公共儿童游乐设施建设资金投入。随着财政收入的提高和对民生资金投入的增加,建议市财政每年都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公共儿童游乐设施方面的建设。

2、市文体部门每年在采购公共健身场所器材时,可采购一些设备完善、安全、精巧的儿童游乐设施,并考虑增加如滑梯、绳网攀爬区、滑轮、滑板区(增强儿童体质、胆量和协作精神)、戏水区(有水闸分流等功能,让儿童学习水利知识)、玩沙区等儿童的休闲游乐设施,使孩子们通过玩乐认知世界、锻炼身体、开发智力、培育情操。

3、考虑到儿童的需求和目前我市经济的实际情况,在我市的公园、广场、街角、绿地和较大的居民小区里可分期分批地逐步安置一些公共儿童游乐设施,使全民健身工作真正从娃娃抓起,不断提高城市文明建设、生活品质和人们的幸福指数。


承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办,市体育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协办

办理答复情况: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第171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在柳州市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提出《关于增加我市儿童游乐设施的建议》(第171号)收悉。经研究并结合市体育局、市林业和园林局等部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为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及幸福指数,满足市民的日常需求,经过合理的规划与布局,我市在部分公园(如柳侯公园、龙潭公园、雀儿山公园、动物园等)指定区域内均已配置齐全的儿童游乐场,无需再新增儿童游乐设施。而部分现有公园因场地不适宜等客观因素在整体规划时未设置有儿童游乐场区域,故无法新增大型儿童游乐设施,今后会在公园景观提升中适当的考虑增设符合公园景观特色的小型儿童游乐区域及设施。

二、近几年我市也有意识地在新建公园的整体规划中加入儿童游乐设施,如柳江区2020年底建成的公园就加入了供儿童游玩的沙池,未来将会在更多新建公园中加入儿童游乐设施,为我市儿童提供更多游乐的场地。

三、儿童公园作为儿童成长活动的重要场所,考虑到柳州市公园众多,但仍缺乏专属的儿童公园。为满足广大儿童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柳州市城市专类公园建设,提高城市品质,完善城市功能,我局开展对柳州市儿童公园的选址研究,并于201911月报市委审议通过。柳州市儿童公园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476.3亩,选址位于三门江大桥西岸南侧、桂柳路东段东侧,毗邻柳江河,自然景观条件优越,有利于儿童游乐和户外活动;临近桂柳路,区位和交通条件较好。根据市规委会全体会议2019年第十一次会议精神,项目选址确定后将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引入经验丰富的品牌运营团队对儿童公园进行主题化运营,同时儿童公园详细设计及建设将会与后期运营策划工作充分对接协调。

我局已将规划研究成果提供给相关单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四、下一步推进公共儿童游乐设施建设的思考

(一)我市公共健身场所器材采购资金来源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上级转移支付体彩公益金预算支出,二是市本级财政预算支出。针对上级转移支付体彩公益金的支出范围有明确的文件规定,按照现行政策采购儿童游乐设施不符合相关规定;而针对市本级预算安排的支出应该优先满足市民群众锻炼健身的需求,目前市本级尚未专门安排儿童游乐设施建设的资金。

目前受到疫情等外部环境影响,财政组织收入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难,财政资金相对有限,当前财政收入较为紧张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锻炼健身的需求矛盾日益突显。市财政将通过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优先保障公共健身场所锻炼器材的基础上,力争逐步增加儿童游乐设施。

(二)近年来市发展改革委的城建计划对公共绿地改造中安排有小游园建设资金,为推进公园城市试点的建设,近两年市属公园及街头小游园共新增了65 套健身器材,通过健身器材、场地的安装及建设,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为将来街道小游园、绿地增设儿童游乐设施做好了铺垫工作。但若贸然对现有街道小游园、绿地增设儿童游乐设施有可能会破坏苦心营造的良好景观效果,为保证我市现有街头小游园、绿地的景观效果,对将来需要街道小游园、绿地新增的儿童游乐设施需全方位的综合考虑后再进行建设,今后也会在新建的街头小游园、绿地的规划中适当考虑增加儿童游乐设施事宜。

(三)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开展体育活动的基本需求,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全民健身条例》,我市高度重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工作。为更好的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保障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的健身需求,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通过对建设场地大小、器材接收单位管理维护能力等建设条件的统筹考虑,通常选择最大限度满足各类使用人群的体育器材进行安装。

儿童游乐设施主要是指在公园、超市、游乐场、幼儿园、学校以及大多数公共场所提供给儿童玩耍的淘气堡设施、手工设备、充气设施、机械设施,主要分类有转马类、摇摆机类、滑行车类等。我市近几年的新建小区基本已配备有儿童游乐设施,并由小区物业进行管理;儿童游乐设施与居民小区内的健身器材相比属于大型设施,老旧小区因空间不足等原因设置儿童游乐设施仍存在一定的困难。且儿童玩耍过程中也容易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规划建设、设备维护、安全监管等多方面事宜仍需要审慎研究。

为了在切实保障儿童健身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满足儿童体育锻炼的需求,市体育局慎重研究滑梯、转马等公共儿童体育器材的配建,由县区体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从建设经费、建设场地、器材接收单位管理维护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器材接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质监部门提出意见),在条件成熟且通过评估的情况下进行配建。

十分感谢您对我市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以使我们的工作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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