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内容:关于规范管理已征收村级集体土地的建议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更新进程加快,城郊大部分村庄的土地已被征收,已征集体土地管理问题日益凸显。按照目前现行的管理模式,已征集体土地上发生的安全、环境卫生事件,一般由属地管理,由于很多已征土地地块属地界线不清,镇街、村社区之间容易发生扯皮推诿,又因已征土地使用权已属市土储中心或市级平台公司等业主单位,基层在管理过程中时常遇到沟通难、协调难的问题。因此,从上而下进一步规范管理已征土地,避免安全事故和经济纠纷频发,实属必要。
一、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市各城区均有农用地土地征收项目,征收后,原村集体或村民所有土地划归国有,使用权由市土储中心和北城、城投等市属公司或项目业主方所有,不再属于村级集体管理范围,又因未进行招商引资或城建项目未完工,导致项目所在行政区域上未划归社区管理。这些已征暂未开发的地块长期空置、撂荒,村委因“此地已不是本村的集体土地”、社区因“未在辖区范围”均不便参与管理、难以提供公共服务,导致时有发生纠纷、环保、防火、安全等事件,这些事件的善后处理及预防也遇到诸多困难。
二、意见建议
(一)建立已征土地管理项目库分类管理。由市级部门牵头,各城区、土储中心、平台公司负责,对已征土地进行精细化的梳理,列出项目地块地址、面积、用途,对项目地块进行动态更新管理,划分管理区域,加强多方联系沟通。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明确各方责任,项目地块使用方落实“一地块一管理员”“一项目一责任人”,已征地块疫情防控、人口普查、治安管理等公共服务应由属地政府负责,地块的卫生状况、林区管护、安全生产等应由项目使用方负责。
(二)调整原辖区已征集体土地区划。“属地管理”应先纳入村、社区级管理范围,再归属于镇街属地。村级集体土地被征收,土地属性已变更,依据《村民组织法》第八条第二款“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等规定,被征收的土地不再是村委管理的集体土地范围,村委对其不再有管理服务义务。为了防止这些被征收的土地的管理与服务不落“空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之规定,应及时作出调整,纳入社区管理服务的范围。建议由民政部门牵头对已征土地进行梳理,及时调整村、社区的管理服务范围;对已征收未开发地块,且旁边无城市社区的,建议由业主方出具文书委托村委进行管理。
(三)加快推进城建项目和乡村振兴产业。已征收的村级集体土地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对在建的房开类项目,及时纳入或成立社区。对农用、林用土地,业主方应与属地政府加强合作,根据乡村振兴要求,因地制宜的开发农业现代化产业项目。
承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办,各城区政府协办
办理答复情况:
关于对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088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在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出《关于规范管理已征收村级集体土地的建议》(第08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在提案中指出我市各城区存在农用地征收后,因地块未及时进行招商引资或城建项目未完工,导致已征土地长期空置、撂荒,处于村委、社区、项目业主方三不管地带,难以提供公共服务,纠纷、环保、防火、安全等事件时有发生的问题及给出的诸项解决建议,我局十分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我局针对您提出的上述问题作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加强对已征土地的管理和维护
一是明确责任,督促各城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各平台公司加强对已征土地的日常管理和巡护工作,配备专门人员落实“一地块一管理员”“一项目一责任人”。通过修建围墙、围挡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及时排查和处理安全、卫生、消防、违章搭建、乱倒土等问题。
二是建立起详细的已征土地项目监管台账,对地类、位置、面积、进场时间、征地进度、规划用途等数据,做到管理有效、数据清晰、过程了解。对已征暂未供的地块采取种植绿植、覆盖绿网等管护方式,减少扬尘污染,避免水土流失;对已征未批的地块,或地方较偏僻未供的地块,可在工作中,考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搞一刀切,多种方式开展工作,避免出现土地空置、撂荒。对管护时间长的地块还可采用委托管护的形式进行管理。
三是在保障城市规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顺利实施,确保生态环境管控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可通过出租、临时使用等方式将已征储备土地临时利用。
二、加快对已征收土地的开发利用
密切结合我市的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发展概况,挖掘现有已征土地的潜能,对已征土地要充分、高效、合理地利用,避免出现零星、分散、重复式的征地,有计划地、有步骤地对已征收土地进行规模开发、成片利用。尽快对已征地块进行组卷报批、对已批地块进行项目规划编制、对已征地块进行招商引资,使已供地土地尽早完成项目建设,实现其社会效益、经济利益。
三、做好征而未供土地规划服务
对于征而未供土地,根据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有关要求,积极提供科学、完备的规划技术服务,主动指导相关项目业主做好地块规划设计、开发利用价值测算等工作,为地块尽早完成供地,尽快开发建设创造条件,从根本上减少已征且长期空置土地的规模。
四、尽快建立完备的规章制度
根据我市各城区、新区管委会和各平台公司农用地征收的实际情况,收集和整理各城区和新区管委会的成熟经验、做法、意见,及各城区和管理单位现出台的已征土地管理文件,认真总结梳理,牵头制定适用于我市的已征收土地管理办法,加强对各城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各平台公司的工作指导,明确各方的责任,落实好属地管理,确保不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坚决遏制违法占地建设行为。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对我局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以使我局的工作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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