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内容:关于加快柳南区“河西农产品交易服务中心(二期)”项目拆迁房屋回建安置进度的建议
一、 事由(存在的问题)
柳南区太阳村镇文笔村于2017年6月响应政府号召,积极参与“河西农产品交易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建设,全村集体进行拆迁。根据柳南区征地拆迁办当时承诺2-3年可完成拆迁回建安置,但如今已过去5年,拆迁回建地基础建设施工断断续续,自2022年起,临时过渡费也已停止。
大部分村民过度期间为租房居住,现物价上涨过渡费停止,村民生活艰难,怨声载道。
二、 依据
柳南区太阳村镇文笔村上龙汶屯1/2/3组全体,约122户,人口约493人,于2017年陆续与柳南区拆迁征地办签订《“河西农产品交易服务中心(二期)”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回建地安置补偿协议书》,并在当时的规划用地中挑选了回建地,两处回建地分别为山头村大都湖二队张表屯集体用地36.102亩、瑞龙路西侧分南北两面规划用地。如今回建地建设异常缓慢,且根据安置补偿协议书要求,每半年支付一次的临时过渡费也于2022年停止发放。
期间对于回建地完成具体时间,以及临时过渡费发放问题,村民小组队长及部分村民多次到柳南征地拆迁办交涉未果,甚至全村村民联名书面报告市委巡察办,依然无实质性答复。
三、 建议
1.于村民拆迁回建地的交付时间、建房开工许可发放时间等,应发正式书面公告,不应遥遥无期;
2.临时过渡费的停滞,对于处于租房状态的村民影响很大,应及时进行补齐,同时根据安置补偿协议书要求,应支付违约金每天0.5%补偿总额;
承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南区政府主办
关于对柳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50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在柳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快柳南区“河西农产品交易服务中心(二期)”项目拆迁房屋回建安置进度的建议》(第50号)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回建安置地的交付事项
根据河西农产品交易服务中心(二期)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该项目的回建安置地由“业主单位、柳南区政府统一规划、统一设计房型,由被拆迁人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的房型自建。业主单位、柳南区政府负责回建安置地的三通一平,并协助被拆迁人办理回建安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经查实,柳南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1月已全部完成回建安置用地的征地拆迁工作,并将用地交给业主单位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和代建单位广西柳州市元信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施工建设。回建安置地总用地面积366亩涉及720户,分两期进行建设好后将书面告知村民办理相关手续。第一期涉及317户计划2023年底可完成基础建设并交付,第二期涉及403户目前在办理施工审查报批程序中,计划2023年9月可进场施工建设,工期预计6个月可建好并交付。
根据2023年4月20日与您会面商谈达成的共识:村民了解回建安置地的相关情况,可向代建单位广西柳州市元信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咨询(地址:柳州市柳南区潭中西路15号富丽嘉园1栋B座12-1 联系人与电话:杨工 0772-3702221 )。
二、关于临时安置过渡费发放事项
经核查,柳南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于2023年5月10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已将河西农产品交易服务中心(二期)项目涉及回建安置村民2022年的临时安置过渡费足额发放完毕,已不存在拖欠村民的临时安置过渡费。对于往后的临时安置过渡费发放事项,我局将及时协调和督促相关单位按时发放。
感谢您对我市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于您提出好的建议,我局将会予以采纳并抓好工作落实。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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