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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柳州市十五届 人大二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办理情况

2023-10-25 17:00     来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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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关于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办理不动产分套登记的建议

工业园区建设现在是拉动区域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我市工业园区建设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为了进一步提高园区建设者的积极性,增强入园投资者的信心。首先应盘活园区资产、允许标准厂房进行买卖,增强园区开发企业的持续生产能力。其次,鼓励民间资本更多的参与到园区建设中来,增加园区建设资本的来源,这对于增强各个工业园区的活力非常重要。

建议: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已经竣工验收的工业标准厂房在满足相关产业政策、不改变既有建筑设计、不改变土地用途,并保障分割登记后的建筑功能使用符合建筑、消防等相关国家规范要求的情况下,允许工业园区分层、分套办理不动产证。允许以个人投资的方式购买标准厂房。

承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议办理情况: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柳州市十五届

人大二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再次答复

关于柳州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关于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办理不动产分套登记的建议》(第103号),我局于2022年7月12日进行了答复,今年我单位继续推进提案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再次答复如下:

一、2022年答复简述

2017年,为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市场配置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柳州市工业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柳政规〔2017〕3号)、《柳州市优化土地要素供给的若干措施》(柳政规〔2018〕75号)等政策,对工业标准厂房分割进行了规定。截至答复时点,柳州市已为27栋、148层工业标准厂房办理了分割登记,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共计175本,涉及建筑面积约44.98万平方米。

2021年,为细化标准厂房分割登记具体操作细则,我局联合市工信局起草了《柳州市关于鼓励建设和使用工业标准厂房的实施意见》,截至答复时点,该文件正在根据市人民政府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中,该实施意见细化了工业标准厂房产权分割和分割登记的条件及要求,并规定了具体办理流程。

因此,我市一直在不断建立健全关于标准厂房分割的制度规范,提高标准厂房建设者积极性。上述意见的实施将会积极引导企业入园发展,促进企业集中、产业集群、用地集约,有效盘活工业用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对我市乃至全区破解低效、闲置存量工业用地等难题,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二、今年办理情况

为切实加强柳州市工业标准厂房建设,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水平,助推工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我市先后印发了《柳州市关于鼓励建设和使用工业标准厂房的实施意见》(柳政规〔2023〕4号)和《柳州市鼓励建设和使用工业标准厂房实施细则》(柳工信规〔2023〕1号),通过优化供地和规划布局、创新投资建设模式、完善分割转让机制、强化招商招租等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工业标准厂房建设,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建设,有效盘活工业用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对我市乃至全区破解低效、闲置等存量工业用地难题,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截至答复时点,柳州市已登记发放工业标准厂房48栋分栋的不动产登记证书,235层分层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涉及建筑面积约61.64万平方米。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做好标准厂房的用地出让、厂房分割及转让的指导和实施工作,保障柳州市工业高质量发展。

十分感谢您对我市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以使我们的工作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25日

                             (承办人:吴静      联系电话:0772-280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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