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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 会议第2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4-06-26 17:30     来源:乡镇规划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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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关于加快农村停车场(位)规划建设的建议

一、事由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收入的不断增长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家庭拥有车辆的数量迅速增加,然而停放这些车辆所必需的停车场建设却没有得到同步建设,从而导致农村停车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因此解决农村停车难、行车难的问题已迫在眉睫。

二、原因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脱贫攻坚战取得胜利之后,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一些农民家庭购买了汽车,甚至不乏一户多车的现象,原本停车不愁的农村也开始出现车位难求的现象,农村停车难成了有车一族的烦心事,而由此引发车辆乱停乱放造成农村道路拥堵既影响到了交通安全,也影响到了乡村治理,解决农村停车难问题应引起关注。主要体现在:

1.由于农村进寨道路普遍狭窄,部分村庄没有建设停车场,在车位满足不了停车需求的情况下,不少车主只能将爱车停在了道路两边,致使道路更加狭窄,造成交通不畅,也影响行车安全;

2.影响防灾应急能力。车辆乱停乱放,造成道路阻塞,一旦发生火灾(或其它应急事件),消防车根本无法通过,尤其像我县农村目前仍有大量木房子,如果不能及时救援,后果不堪设想。

三、建议

基于上述现状,建议上级部门加强对农村停车场(位)规划建设以及农村乱停车现象的重视。主要建议如下:

(一)科学规划,提前布局。将农村停车场(位)纳入村庄规划,依据自然村的人口规模、人口居住密度、产业发展等情况,通过利用闲置土地、边角料等方式,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和建设停车场(位)规模,同时预留一定规模的建设用地指标,解决农村停车位不足的难题。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农村停车场(位)项目建设。在实施乡村振兴和农村四好农村路规划建设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将农村停车场(位)建设资金单独列入财政预算,并适当向农村倾斜支持力度,实施一批生态停车场项目。同时在具备条件的村庄,将新能源车的配套基础设施和服务延伸到农村,采用停车场+充电桩的组合,逐渐探索农村居民有偿使用公共停车场(位)的新模式。

(三)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把交通法规宣传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教育广大村民养成良好的交通意识、环境卫生意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自觉做到不随意乱停乱放车辆。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五

会议第24代表建议的答复

                                

吴艳辉代表:

在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快农村停车场(位)规划建设的建议》(第24号)收悉,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单位主办,市乡村振兴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随着百姓生活水平的全面提高,乡村地区汽车的渗透率大幅提升,乡村地区道路会车难、停车难、节假日期间堵车屡见不鲜,尤其是山区村庄更是如此。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部署,统筹做好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用地指标保障、资金保障等工作,为乡村道路建设、停车设施建设等做好各项工作。

一、乡村道路“三项工程”开展情况

近年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不断改善我市农村出行条件,我市印发了《柳州市实施乡村道路“三项工程”深化“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柳政办〔2022108号),启动实施柳州市乡村道路“三项工程”。文件明确规定:“结合‘三项工程’,同步设计、建设自然村(屯)停车设施。在规划设计通畅、提升、安防工程时,统筹考虑途经山区自然村(屯)的停车需求,通过在过村(屯)路段设置加宽车道、弯道、建设错车道、平整路侧弃土场、绿化用地、零散‘三地’(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方式为停车困难的自然村(屯)建设路侧停车位或简易停车场,完善标志标线,满足村民的停车需求,减少占道停车现象”。我市已实施乡村道路“三项工程”项目1500个,开工建设提升工程850公里,通畅工程132公里,处治隐患1187公里。据统计,目前农村公路沿线上已有错车道近1500个。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停车设施。

二、积极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为乡村停车场建设提供规划支撑

一是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成本实用性简易型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的要求推进有需求、有条件的行政村编制村庄规划,合理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合理布局农村道路、停车场、充电设施等农村基础设施空间。截至目前,全市完成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489个、批复207个、入库45个,其中三江县完成编制105个,批复52个,入库33个。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了规划支撑。二是在组织编制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保护规划中,妥善处理好乡村建设与城市发展的关系,充分考虑群众停车需求,发掘可利用空间,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设置分散式小型、微型停车场,逐步改善农村停车条件。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农村行车、停车及充电设施等规划和建设,在符合各项管制条件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乡村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布局乡村停车设施。

三、加大对农村停车场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统筹保障力度

一是单列下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及乡村振兴项目专项用地指标450亩,专项用于保障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或村庄规划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就地消费、农村休闲观光旅游、电子商务等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及乡村振兴项目用地,为农村停车场建设项目提供用地支撑。二是按照指标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对农村停车场建设项目,具备用地报批条件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做到应保尽保。

四、统筹用好资金,支持农村停车设施建设

财政、乡村振兴、交通运输等部门,积极统筹项目资金,指导各县区根据衔接资金到位情况和项目的轻重缓急,适当安排资金用于脱贫地区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一是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庄规划作为乡村振兴建设的重要内容。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优先保障财政衔接资金投入。截至20244月底,全市到位各级衔接资金15.54亿元二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发改电力〔2022112号)精神,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期间,加快乡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应用配套设施建设。2023-2024年,柳州市本级累计安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预算达6000万元。

五、加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度,缓解停车难问题

近年来,在上级住建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各县区开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成二十余个村镇停车场建设项目一定程度缓解了当地停车难问题,但与村民的现实需求仍有较大差距。下一步,将在农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组织各县区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农村停车场建设项目,充分利用农村地区的剩余空地或“边角料”地块开辟新的公共停车场,增加停车位的数量,以满足村民的停车需求。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支持。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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