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奕晓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关于增建学校门口和拥挤道路的过街天桥的建议》(第41号)收悉。经研究并结合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等部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的人行过街对道路交通影响进行调研,并就斑马线对交通影响大的路段尽可能地建设人行立体过街设施,特别是学校门口的斑马线,有条件的应建设人行立体过街设施。对于上述建议,我局及各协办部门表示赞同,同时,我市对此已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人行立体过街设施规划研究
一直以来,市交警支队、市住建局、原市规划局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对做好城市道路规划建设,改善城市交通条件,包含人行过街问题都进行过研究。市交警支队定期地编制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情况报告,对交通拥堵的路口和路段进行分析,并提出改造的建议。市住建局近年组织编制了《柳州市城市道路畅通工程规划》,也对人行立体过街设施进行了研究。规划部门也组织了大量的规划研究,如革新路人行立体过街设施规划方案、解放北路人行立体过街设施规划方案、城站路铁一中人行立体过街设施规划方案、屏山大道八中人行立体过街设施规划方案、友谊路弯塘路口人行立体过街设施规划方案、高新三路景行小学周边交通优化研究等。
二、人行立体过街设施建设
近年来我市投入大量的建设资金,大力推进城市快速路、城市干路、过江桥梁、城市支路及断头路建设,交通设施日趋完善。十余年来,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城市道路等交通设施建设很难跟上机动车增长速度,交通压力仍然比较大。
在人行过街设施的建设上,我市也加大推进力度。一是结合项目配套建设人行立体过街设施,如快速路和骨干性主干路的建设,为解决行人过路问题配套建设了人行地下通道,如龙城路等地下商业街就提供了行人过街功能,规划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车站也提供了行人过街功能。二是针对人行过街需求较大的路段,推进立体过街设施建设,例如我市近几年新建了革新路人行天桥、东环大道万达广场西侧人行下穿通道、文昌路人民医院南侧人行下穿通道、静兰桥东人行下穿通道等项目,目前正在建设鱼峰路银泰城西侧人行下穿通道。接下来根据城市规划情况和建设资金安排,我市将有序推进有关项目建设。
三、未建设人行立体过街设施路口路段的管理措施
对于斑马线行人过路与机动车行驶冲突较大的路段,如友谊路、解放北路、八一路、潭中西路、鱼峰路以及学校前路段和繁华商业区等,在没有建设人行立体过街设施的情况下,市交警部门安排警力指挥疏导交通,在人流量大的人行横道增设行人过街信号灯、设置注意行人警告标志和礼让行人提示标志、施划立体人行横道线等,较好地保障了交通安全有序。
四、下一步推进人行立体过街设施的思考
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问题,需要统筹规划和推进各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于人行立体过街设施规划建设,我们既要重视,也要从各方面研究其必要性可行性。
(一)建设人行过街立体设施应达到一定的车流量和人流量。大部分路口行人结合机动车信号灯设置一并通行,没有单独设置行人过路时间,即行人过路没有占用机动车通行时间,对机动车通行没有造成影响。在《城市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技术规范》对设置人行立体过街设施的条件作出了要求,路段上双向当量小汽车交通量达到1200辆/小时,或过街行人超过5000人/小时的条件下才可以考虑设置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二)统筹城市建设资金和项目建设时序。我市目前还属于扩张型发展阶段,新区建设是重点,但仍然投入了一定资金对主城区已有城市道路的人行过街进行立体改造,同时,考虑到人行过街立体在建设过程中对城市交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需要充分论证和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时序。
(三)人行过街立体设施需考虑景观和工程地质因素。柳州市是山水风貌独特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我市非常注重城市自然景观的保护,为降低对城市景观的影响,在重要城市景观地段、历史文化城区和重要主干道,一般不进行人行天桥建设,而地下通道建设受排水管等地下管线的制约,以及投资大、建设期长、对交通影响大等因素,其建设也非常谨慎。
(四)关于考虑用较低的投入较好地解决行人过街问题。有关研究认为,通过设置信号灯或机动车立交形式,使行人在地面上安全过路是最人性化的。现实中,存在相当部分人行天桥、通道建成投入使用后,行人仍愿意选择人行横道进行路面过街,行人立体过街设施使用率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事实。针对没有达到建设人行天桥和地道条件要求,但却有过街需求的特殊地段(例如学校),可以采用斑马线加信号灯的形式进行控制,保证行人过街安全。除传统信号灯外,在车流量不大的路段或者时间段,可以采用触摸式信号灯,行人有过街需求时只需触动信号灯按钮,即可实现信号灯转换,变成行人可通行的信号。
十分感谢您对我市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以使我们的工作得到进一步与的提高。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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