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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柳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柳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6-07 17:43     来源:矿产资源管理科     作者:矿产资源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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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各有关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柳州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编制了《柳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执行。

 

 

 

 

2017年61

 

 

 

抄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柳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全国第16个安全月活动,根据《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柳州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柳安委〔20175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制定我局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积极配合安监部门做好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全力支持我市安全生产“十三五”开好局。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1日至630

四、组织机构

成立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组长由谢名志副局长担任,执法监察支队、局办公室、矿产资源管理科及地质环境管理科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五、活动内容

(一) 深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教育活动。组织局机关集中学习《关于贯彻落实<柳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柳安委〔2016〕4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桂办发〔2014〕35号等文件规定,强化和巩固全局干部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二)积极筹备、踊跃参与“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根据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部署和要求,参加“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咨询日当天通过免费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宣传国家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展示非法采矿的危害性和打击非法采矿成果;宣传预防、避险、自救、互助、减灾等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抗灾能力。

(三)开展一次重点矿区现场执法活动。对重点反弹矿区,要持续打击,进行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配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拟于6月中旬选择一个热点难点的矿区进行重点打击整治,现场执法。由局执法监察支队负责,拟定现场执法具体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继续巩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成果。在今年4-5月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展开全面拉网式巡查检查,发放了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设立了警示标志牌。下一步我局将配合教育、交通、旅游等部门,组织地质环境专家进一步对疑似隐患进行核实,必要的隐患点将纳入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群测群防网络统一管理,落实行政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并按照轻重缓急,逐步申请资金进行隐患点治理,尽早排除隐患,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策划组织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和监测预警,严格执行各项防灾制度,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要隐患点管理,全面落实各项防灾责任。创造条件在地灾易发村屯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切实提高辖区民众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避险能力。

(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6月下旬,由监察支队、地环科牵头,办公室、矿管科配合,深入非法采矿热点和地灾隐患点地区的乡镇等地进行一次宣传活动,宣传国家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展示非法采矿的危害性和打击非法采矿成果;宣传预防、避险、自救、互助、减灾等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抗灾能力。同时,办公室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调动各种宣传力量,对我局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的重大行动、治理成果及法律法规进行相关新闻报道,以扩大影响,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组织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建立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做到突出主题,形式多样;同时要强化活动保障,确保系列活动有序开展,各项宣教活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分工,加强协调。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的现场执法、治理整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等活动中,各部门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三)突出重点,营造氛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突出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应急演练、完善制度等重点工作,切实落实各项措施,迅速掀起“安全生产月”活动热潮,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氛围。

(四)强化考核,务求实效。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于71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送市局矿管科,由矿管科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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