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因融水县矿业总公司大理石开发公司采矿权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未依法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许可证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已自行废止,拟予以注销,现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2024年2月19日18:00前)实名书面告知我局,并提交属于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矿业权延续的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772-2808580;邮箱:dzkcglk@126.com。
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或者无法提交属于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矿业权延续证明材料的,我局将依法注销该采矿权。如矿业权人存在欠缴价款(出让收益)、使用费以及矿山生态修复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依法应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附件:拟注销矿业权详细信息表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3日
附件:
拟注销矿业权详细信息表
序号 |
矿山名称 |
采矿许可证号 |
矿业权人 |
矿种 |
有效期起 |
有效期止 |
1 |
融水县矿业总公司大理石开发公司 |
4522009940092 |
融水苗族自治县矿业总公司 |
蛇纹岩 |
1999年11月29日 |
2009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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