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柳州市国土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标 题:融水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 |
发文字号:融国土矿告字〔2016〕1号 | 发布日期:2016年01月26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及有关规定,受融水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由柳州市矿业权交易中心对融水县融水镇古鼎村南山采石场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出让人及地址
出让人:融水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融水县融水镇寿星中路28号之一
二、交易机构名称及地址
名称:柳州市矿业权交易中心
地址:柳州市城中区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
三、出让采矿权标的及其起始价、保证金
标的名称 |
矿区位置 |
矿区坐标(西安80坐标系) |
矿区面积 (km2) |
开采矿种 |
出让资源量 |
开采规模 |
出让年限 (年)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融水县融水镇古鼎村南山采石场 |
融水镇古鼎村南山 |
1,2771541.39,36621061.80 2,2771709.81,36621250.86 3,2771547.11,36621348.88 4,2771426.43,36621315.76 5,2771382.26,36621232.57 开采标高:+316m至+115m |
0.0513 |
石灰岩 |
矿区范围内总矿石资源量(333)686.78万吨,设计利用资源量(333)446.41万吨,本次出让可采资源量(333)90.0万吨。 |
30万吨/年 |
3 |
41 |
41 |
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挂牌资料。
四、竞买资格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单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人资格须经融水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审核确认,足额交纳总竞买保证金后取得《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资格证》,持资格证参加对应采矿权竞买。
五、挂牌竞买保证金缴纳
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需在2016年2月18日17:30时之前将保证金缴到融水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指定的账户。保证金由竞买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挂牌结束后,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成交价,其他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六、报名、挂牌时间及地点
1.报名地点:申请人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到融水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报名。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领取竞买资料,逾期概不受理报名申请。竞买后不按要求履约的,所交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
2.公告时间
自2016年1月26日~至2016年2月19日止。
3.报名时间
2016年1月26日~2016年2月17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节假日除外)。
4. 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1月26日~2016年2月19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节假日除外)。
5.挂牌竞价时间
自2016年2月22日9:00时至2016年3月4日10:00时(北京时间)止。
2016年3月4日10:00时举行摘牌仪式
挂牌地点:柳州市矿业权交易中心(柳州市城中区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
七、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查);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查),如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查)。
八、风险提示
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出让的成果资料和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的出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城市规划、安全、环保、水土保持、土地、山林、道路、“三废”等事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费用自理。因竞得人无法在竞得之日起一年内办理采矿所涉及的土地、山林、道路使用手续,导致竞得采矿权无法实施开采的,融水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概不退还竞买保证金,并可无偿收回采矿权另行出让。
联系电话:
柳州市矿业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2-2833271
融水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772-5129045
融水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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