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1 号)等规定,我局对鹿寨县平山镇红岩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出让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出让人: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柳州市鹿寨县飞鹿大道29号之一
联系电话:0772-6663941
二、交易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
名称:柳州市矿业权交易中心
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6楼
联系电话:0772-2833271
三、出让采矿权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矿区 位置 | 矿区 面积 (km2) | 开采矿种 | 出让储量 | 开采规模 | 出让年限 | 开采标高 | 出让起始价 |
1 | 鹿寨县平山镇红岩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 鹿寨县平山镇东北约6公里的芝山村红岩屯一带 | 0.64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本次出让可采储量11902.98万吨 | 430 万吨/年 | 29年 | +353.76~+140m | 1.408亿元 |
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挂牌资料
四、竞买资格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资金不得少于3000万元。
(二)竞买申请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3000万元。
(三)竞买人须承诺:在两年内按柳州市露天采石场绿色矿山标准化建设规范和竞标时提出的矿山标准化建设总体方案建成标准化矿山。
(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或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竞买。
(五)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竞买人资格须经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确认,取得《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资格证》。
五、挂牌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
鹿寨县平山镇红岩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的起始价为人民币1.408亿元(大写壹亿肆仟零捌拾万元整)。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
保证金在2020年9月3日17:30时之前缴到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的账户,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采矿权。保证金由竞买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挂牌结束后,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抵作成交价,待竞得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足额缴纳成交价后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按原途径退还,不计利息。其他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按原途径退还,不计利息。
六、报名、挂牌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地点:申请人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到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环境与矿产资源管理股报名。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领取竞买资料。逾期概不受理报名申请。竞买后不按要求履约的,所交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
(二)公告时间
自2020年8月7日9:00时起至2020年9月3日17:30时止。
(三)报名时间
2020年8月7日-2020年9月3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节假日除外)。
(四)挂牌竞价时间
自2020年9月4日9:00时至2020年9月18日10:30时止。
2020年9月18日10:30时举行摘牌仪式
(五)挂牌地点:柳州市矿业权交易中心(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6楼)
七、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开户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三)承诺书。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或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企业证明(打印查询网站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提供的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查。
八、风险提示
(一)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勘查成果资料和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的出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安全、环保、水土保持、土地、林地、道路、“三废”等事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费用自理,如采矿权占用林地的必须办理林地占用手续。
(三)新设釆矿权竞得人无法在竞得之日起一年内办理采矿所涉及的土地、林地、道路使用手续,导致竞得采矿权无法实施开采的,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不退还竞买保证金,并可无偿收回采矿权另行出让。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竞得人需严格按照《柳州市关于开展露天采石场绿色矿山标准化建设》(柳资源规划〔2019〕91号)文件要求建设绿色矿山。
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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