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度柳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柳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的意见》(柳政发〔2012〕75号)和《柳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柳政办〔2021〕2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及发展趋势,制定本方案。
一、柳州市地质灾害概况
(一)2022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22年全市发生地质灾害309起,其中崩塌200起、滑坡77起、泥石流1起、地面塌陷31起;直接经济损失1229.06万元;无人员伤亡。强降雨期间,动员组织转移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1599人,成功避让地质灾害15起,避免人员伤亡106人。与上年相比,受伤人数减少2人,灾害发生次数增加179起,直接经济损失增加866.57万元。以降雨、风化等自然因素为主引发地质灾害的共263起,约占85%;以切坡建房、打井抽水等人为因素为主引发的地质灾害46起,约占15%。汛期为灾害的主发时段,共发生地质灾害279起,约占90%,非汛期30起,约占10%。
自然因素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原因,灾害的发生与降雨强度密切相关,地质灾害发生区域基本与强降雨区域重合,灾情集中多发于鹿寨县及北三县。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5~6月,其它月份相对较少,其中在主汛期的6月达到峰值。另外,由于2022年7月中旬之后降雨异常偏少,全市出现不同程度的干旱,村民打井抽水灌溉情况增多,导致柳江区等岩溶发育地区地面塌陷灾害数量增加。
(二)2023年地质灾害点分布
根据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全市共有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26个,高风险区49个,中风险区54个,低风险区30个。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000个,威胁人口45762人,威胁财产168478.24万元。按照规模大小分:特大型1处,大型3处,中型56处,小型940处;按照灾害类型分:滑坡290处,崩塌679处,泥石流11处,地面塌陷20处;按照所在区域分:三江县450处,融水县145处,融安县80处,鹿寨县100处,柳城县114处,柳江区32处,柳南区28处,柳北区8处,鱼峰区28处,城中区6处,柳东新区4处,北部新区5处。
二、2023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2023年降雨趋势预测。据柳州市气象局《柳州2023年气候趋势预测》,预计2023年总降雨量融安、融水为2000~2500毫米,三江为1500~2000毫米,其余县区为1200~1600毫米;与常年相比,三江、融安、融水偏多1~2成,其余偏少1~3成;降雨集中期出现在5~6月。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预测2023年我市地质灾害将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为主,规模以小型为主,5~9月是地质灾害的主发时段。碎屑岩或花岗岩地区应着重防范切坡建房、修路等引发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高陡斜(边)坡、山脚山边、临崖建房等碳酸盐岩分布地区应着重防范危岩崩塌地质灾害;岩溶发育区域应着重防范建筑施工、抽取地下水引发的岩溶地面塌陷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及区域
(一)重点防范期。每年汛期是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80%以上,台风、暴雨等强降雨天气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常常在此时段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的发生多数与大暴雨同步,雨后3天及洪水消退期间同样是崩塌及滑坡灾害的高发时段。主汛期中的5~8月,是强降雨集中期,也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9月至次年2月为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但全年均有可能在地面塌陷易发区发生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应加强防范。
(二)重点防范区域。根据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的时空分布和灾害损失程度,以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厂矿、工业区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区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全市划分出12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1.市区崩塌、滑坡重点防治区,分布于柳州市市区南部的峰丛孤峰山体,以及三门江、沙塘镇至洛埠镇一带;
2.市区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分布于柳州市太阳村谷地、沙塘盆地、帽合村至进德街、莲花村至鸡喇、罐头厂、大桥一带;
3.鱼峰区东南部滑坡重点防治区,分布于鱼峰区里雍、白沙一带;
4.鹿寨县东部、北部和中部滑坡重点防治区,分布于鹿寨县四排、寨沙、拉沟、龙江、黄冕一带;
5.鹿寨县平山、中渡崩塌重点防治区,分布于鹿寨县平山、中渡、大门一带;
6.融安县北部滑坡重点防治区,分布于融安县雅瑶、大将、板榄;
7.融安县城及桥板至泗顶地面塌陷、崩塌重点防治区,分布于融安县长安、泗顶、桥板一带;
8.融水县城及融江沿岸崩塌重点防治区,分布于融水县城及融江沿岸;
9.融水县西北部崩塌、泥石流重点防治区,分布于融水县杆洞、同练、滚贝、汪洞、三防一带;
10.融水县元宝山周边崩塌、泥石流重点防治区,分布于融水县洞头、安太、香粉、安陲一带;
11.融水县北部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分布于融水县大浪、白云、红水、拱洞、大年一带;
12.三江县古宜、斗江、程村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分布于三江县古宜、程村、斗江、林溪、八江、独峒、老堡、洋溪、富禄等乡镇。
(三)防治重点对象。建房、修路和施工开挖、抽排地下水、堆土等人为活动,对地质环境扰动较大,局部地段容易引发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应当全年加强防范。山区学校、旅游景区(点)、城镇、村庄、医院、集市、厂矿、林业作业区等人员聚集区、矿山、切(临)坡建房居住区,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周边,还有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及在建公路和铁路、水利、大型深基坑等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域等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对象。
(四)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地质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活动表现等情况,将柳州市柳北区笔架山危岩等101处居民点、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点(见附件)列为柳州市2023年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隐患点涉及约1万人及2.2亿元财产的安全。
未列入本方案的其它地质灾害隐患点,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各县、区、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一起部署防范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防灾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证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监测巡查、隐患排查制度,形成组织健全、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要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群测群防等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和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得到有效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二)推进部门分工协作,强化行业领域监管
市地质灾害调查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自身职责分工,切实履行交通、水利、住建、文旅、教育、铁路、公路等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落实防灾责任和措施。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监督管理,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由负责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单位全面开展调查和排查。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切实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并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市地质灾害调查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加强地灾巡查排查,动态管控灾害风险
自然资源部门要根据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情况,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地质灾害隐患点“三查”工作,落实责任人和监测人,及时发现和处置隐患;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加大督查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村庄、城镇、旅游景区等人口聚集地以及强降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山坡下、沟口旁的居民点等地的地质灾害排查。住建部门、工信部门要组织开展对各建设单位、工业企业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特别注意对各类重大工程施工场所的排查。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做好对矿山开采生产安全隐患和矿山尾矿库安全隐患的排查。交通运输、公路、铁路管理部门要加强交通工程建设引起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重点做好交通干线、铁路沿线,特别是隧道、危险路桥、地质复杂路段的排查。园林、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各公园、A级景区的地质灾害排查;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山边山坡的学校的排查,重点检查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学生公共活动场所的地质灾害隐患;水利部门要重点加强对病险水库、下游人口密集水库、水电站的地质灾害排查。各地对排查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纳入群测群防体系,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员,编制防灾预案,及时更新地质灾害隐患数据库和风险数据库,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和风险分级管控,为防灾减灾、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等提供基础依据。〔责任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和广电旅游局、林业和园林局、教育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工务段,桂中公路发展中心〕
(四)推进人防技防结合,提升监测预警水平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健全监测员遴选、培训、考核、动态调整和激励机制,确保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落实1名监测员,并及时向社会公示。铁路部门要落实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和责任人,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路段(航段)管辖单位落实公路、水运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和责任人,教育部门要落实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和责任人,旅游部门要落实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和责任人,林园部门要落实公园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和责任人,水利部门要落实水利工程建设点地质灾害隐患监测人和责任人,并加强监测,有序开展治理。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快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建设,2023年汛期完成50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安装,构建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机制,逐步实现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从“人防”到“人防+技防”的转变。〔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化和广电旅游局、林业和园林局、教育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工务段,桂中公路发展中心〕
(五)优化预警预报程序,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结合气象预警预报开展我市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加大短临精细化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工作。建立完善资源共享机制,实现自然资源、应急、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信息实时共享,优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程序,进一步推进市、县、乡三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网络建设,确保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送至各级地质灾害防灾管理人员和群测群防员及监测员。各级地质灾害防灾管理人员要按照红、橙、黄、蓝四级预警信息进行分级预警响应,并按照预案及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汛期领导带班、专人值守、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实时关注雨情变化,了解隐患点变化情况和灾情险情信息,按照地质灾害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报送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应对处置措施及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信息,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水利局,柳州水文中心,广西地质环境监测站柳州分站〕
(六)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强化汛期联合调度,形成防灾救灾合力。各地要对照上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加快完善本辖区预案体系,提高预案的适用性和针对性,根据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地、各部门按程序及职责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突发地质灾害调查并进行科学评估和研判,为抢险救灾、处置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避免二次灾害事故的发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协调配合本行业领域内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救援和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市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有序开展工程治理,合理实施移民搬迁
各地要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和本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科学制定年度防治方案。针对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各地要充分利用上级下达的地质灾害治理经费和本级配套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对已查明的危险程度较高或突发的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因地制宜,区分轻重缓急,采取削坡减载、坡面防护、筑挡土墙、挖截排水沟等有效的技术手段,有计划实施工程治理,根治地质灾害隐患。2023年上级下达资金开展的14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要按照要求完工和验收。结合乡村振兴、易地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等措施,对我市居住在地质灾害威胁区域、工程治理难度大、适宜搬迁避让的村(居)民,通过整合资源资金,实施搬迁避让,彻底消除地质灾害威胁。〔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加大宣传培训演练,增强防灾减灾意识
各地要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对辖区各级防灾责任人、村社干部、监测员、志愿者、受威胁群众、工程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等进行一轮全覆盖培训,切实提升基层群众遇险逃生能力。要灵活采取集中与分散、综合与单项相结合等方式开展避险演练,年内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开展1次避险演练。融安县7月31日前完成自治区级应急演练。要通过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的相关知识,提升防灾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增强群众防灾避险、自救互助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