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始终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耕地保护指示精神,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柳州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改革创新,切实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
一是紧跟改革步伐,推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设。以中共柳州市委、柳州市人民政府名义出台了《柳州市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方案》(柳发〔2019〕21号),以柳州市人民政府名义出台了《柳州市关于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实施方案》(柳政规〔2020〕26号)。两文件是我市近年来首次在市委、市政府层面印发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文件,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的文件设置规格,对我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及占补平衡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保护责任机制。
二是用活占补政策,保障建设和助力县域发展“两不误”。“十三五”以来,我局敢为人先,不断探索尝试新政策、新措施和新机制。作为全区在自治区交易平台竞买补充耕地指标的第二个地级市,以最实惠的价格充实市级指标库,缓解占补压力;作为全区首个出台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制度的地级市,最先建立起市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十三五”以来,完成全市补充耕地指标交易16宗,交易耕地数量1.9万亩、水田规模0.6万亩、粮食产能1392万公斤,在盘活全市补充耕地资源、落实占补平衡的同时,为各县(区)财政实现约18.3亿元收入,成为全区交易量最大、成交金额最大的市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用好自治区调剂库政策,申请自治区调剂指标:耕地数量375公顷、水田规模187公顷、粮食产能412万公斤,使我市相关县(区)获得3.34亿元调剂收入。积极探索有偿调剂指标模式,实施市级有偿收储制度,收储耕地数量63公顷、水田规模47公顷,粮食产能80万公斤,及时为各县(区)补贴财政收入1.2亿元。推进补充耕地三类指标等价兑换模式,使用市本级耕地指标与鹿寨县水田规模指标兑换,救活县级指标库,及时保障鹿寨县占补平衡需求。经统计,“十三五”以来通过用活占补政策,为各县(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资金支持共计22.84亿元。
三是多方式融合,提升重大项目占补平衡保障能力。充分利用我市已搭建成型的管理制度平台,通过市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自治区指标调剂和市级有偿调剂等方式,全方位保障重大项目占补平衡。其中,在2020年疫情期间,以不见面交易的形式,在全区首个实现以协议出让方式保障焦柳铁路怀化至柳州段电气化改造工程、柳州经合山至南宁公路(柳州段)两个重大基础设施交通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共落实耕地数量204公顷,水田规模80公顷,粮食产能269万公斤,我市相关县(区)获取了共计3.5亿元出让收入。
四是积极探索,多途径保障补充耕地指标来源。为推进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坚持每年制定耕地占补实施计划。“十三五”以来,我市累计完成补充耕地任务6546.5公顷(其中旱地面积5860.7公顷,水田面积684.4公顷,水浇地面积1.4公顷),以146.5%的完成率超额完成下达的“十三五”任务4467公顷。根据最新占补政策,实现多途径来源补充耕地指标入库。目前,已实现11个第三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3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耕地指标入库,入库耕地数量14公顷、水田规模13公顷、粮食产能22万公斤。其中,“2018年柳北区白露街道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成为我市第一个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项目,高标准农田项目入库进度位于全区前列。
五是严格管控,不断加强新增耕地核定管理。为规范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核定和确认管理,明晰流程,强化耕地利用监管,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真实可信,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新要求,我局不断完善新增耕地市级核定制度。自然资源部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上线后,指导各县区加快指标入库,入库补充耕地项目75个,补充耕地数量1.3万亩、水田规模0.9万亩、粮食产能1035万公斤,持续为城市建设空间扩展和各类产业用地报批完成耕地占补平衡蓄力。
六是做好年度和“十三五”期末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部署要求,建立市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并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扎实推进市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坚持每年以外业实地抽查、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内业资料、座谈交流指导的方式,对各县(区)政府进行考核评分和通报,督促各县(区)政府及时整改问题,压实耕地保护责任。
七是形成联动,做好粮食安全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主动联系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我市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行动具体措施。以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关于研提我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动具体措施的通知》,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柳州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将《柳州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动任务分工表》纳入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分工中,从源头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形成联动机制,有效推动各项耕地保护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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